所谓弱视,是指眼球内外经过检查未见有器质性病变,而视力不能矫正到正常者。弱视眼的视力在0.3以下。
弱视可分为五大类:
1.斜视性弱视:由于斜视而发生复视,大脑皮层为了克服复视的干扰,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传来的神经冲动,从而引起斜视眼产生弱视。这种弱视早期经过适当治疗,有可能提高视力,但也有少数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大。
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近视或远视的度数相关较大(超过300度),两眼会看到两个清晰度大小不一致的物像,大脑皮层长期抑制度数较深的眼的物像,从而发生弱视。若能早期矫正屈光不正,则可以防止其发生。这种弱视经过治疗可能恢复视力。
3.遮眼性弱视:在婴幼儿时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由于患眼视线遮断、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及早治疗上述疾病可避免弱视的发生。
4.屈光不正性弱视:单眼或双眼有高度的屈光不正而没有戴眼镜的,常会发生弱视。这种弱视可戴合适的眼镜而治愈。
5.先天性弱视:包括器质性弱视和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盲所致的弱视。器质性弱视可能因新生儿黄斑出血而致视细胞的发育异常。这种弱视是难以治愈的。
弱视的治疗较复杂而且费时较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总的原则是消除抑制,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矫正斜视,提高视力,恢复双眼视功能。一般来说,弱视的治疗与年龄有关,5~6岁治疗的效果较好,15岁以后效果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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