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与一位同事在办公桌前眉来眼去、语焉暧昧过?据说大约1/3的美国人都曾经有过办公室幽会。那么大约多少比例的中国人干过相同的事儿?恐怕只有天知道。
美国老板曾和我们一样,一心一意打击过分活跃的办公室两性“亲密交往”,用公司的制度来束缚和压抑天然的两性吸引。但一部分明智的雇主们已经开始接受甚至计划进行工作中不可避免的办公室恋情。依据那些管理工作研讨会和培训手册,管理人员们制定了复杂的策略,并请律师们拟制了一种文件——称之为“交往协议”。
人们选择在复印机旁而不是在酒吧里谈情说爱并不奇怪。如果你没有发展工作之外的生活,你只能在工作当中找到你的生活。有人甚至把办公室当做最理想的恋爱场所,因为与另一个人在办公室对面而坐,为你了解这个人到底怎样提供了大好的机会。你可以想像,能走进公司午餐室用微波炉做爆米花的人应该不会是什么下三烂的角色。
尽管如此,如果你正在盘算要与一位很有吸引力的同事约会的话,你还必须了解一些事情。
大部分故事发生在职位高低不同的两人之间,一般是主管和其属下。这样的关系往往会伤害到下属的利益,因为不可回避的权力问题。如果关系破裂,那么职位高的那一方可以毫发无损地抽身而退。而作为下属的另一方则认为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因此当两人关系破裂时,更容易被指责,或当事情闹得很难看时被调走甚至开除。
即使这种关系发展得很顺利,其中的一方也往往不得不为维护它而放弃一些东西,一部分职权,主管职位,有时甚至是工作本身。事情很复杂,因为它不仅仅与两个当事人有关,你的生计往往不只关乎自己,还有对于别人、对于公司甚至社会的重要性。往往有人认为这种关系会带来偏袒,并因此产生怨愤和流言。
最好的办法是不要约会,但这不现实。一旦有荷尔蒙参与,我们就会努力将我们喜爱的任何事物合理化。那么被情感冲昏了头脑的人该怎么办呢?方法也许太不浪漫了一点,但确是最理智也最有效的。此时你应该采取的行动是确保自己对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了然于心——倒不一定非得身体力行。这么做只是为了在老板要插手你们的事时,为你提供更有利的依据。你不用主动提及,但是如果老板要问,你必须装备好应对之辞。如果你不知道公司的规定如何,就相当于埋下了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地雷,当你无知地一脚趟过——倾刻一败涂地,毫无招架之力。
如果你的老板好管闲事,别回答他“有,先生”或“没有,先生”,而是反问他为什么公司对这个问题感兴趣。
“‘约会’一词的涵意是什么呢?是出去共进晚餐吗?任何人都可以这么做啊!什么叫‘密切交往’?”了解公司制度并善于揣摩老板心意的人将更加容易排除不利因素。
现在老美有了更万无一失的办法,员工有权选择与他的恋人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在美国,已经有不少事务所起草过这种为公司内部恋情所涉及当事人准备的协议。协议中一般都言明事件双方是自愿建立这种关系,并且任何一方都不会因此而在工作中偏袒对方,或是利用这种关系来迫使对方为自己在职业上谋利。这对于解决有时是十分艰涩的问题,不失为一个创造性的解决方法。圣弗朗西斯科的律师杰夫泰伦伯说,他曾经为12对这样的当事人起草过交往协议,包括一对同性恋人。他说自从他的事务所3年前起草了第一份这样的交往协议以后,客户的要求就越来越多。
我们怎么想不到这么绝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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