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的疾病包括精神病与神经病,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一些精神不正常的人称为“神经病”,其实,精神病和神经病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疾病,不能混为一谈。
精神病是在各种致病因素(包括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的影响下,导致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致使认识、情感、行为和意志活动发生不同程度的异常,多无器质性改变。如通常说的“疯子”、“魔道”、“花痴 ”等都是精神病的表现。
神经病是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是非条件反射为主的基本神经活动的破坏。具体的神经系统包括脑、脊髓、周围神经、神经肌肉等。引起神经系统病变的原因有感染、中毒、外伤、肿瘤、变性、营养障碍、血管病变、先天缺陷等。常表现为瘫痪、疼痛、抽风、失语及肌肉萎缩等症状。像人们常讲的半身不遂、脑瘤、脑炎、癫痫、面瘫,“婴儿瘫”等都属于神经病的范畴。
当然,精神病与神经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某些精神病偶尔伴有神经症状;某些神经病也常伴有精神症状,如脑瘤患者可出现意识不清、幻觉、妄想及智能障碍等精神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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