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乳腺癌的手术前化疗:由于上述的乳腺癌手术前化疗方法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目前在国内外尚没有统一的乳腺癌手术前化疗的适应症范围。笔者以从事近20年肿瘤外科治疗的临床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文献,提出以下看法与诸位肿瘤外科同道商榷。
乳腺癌的手术前化疗是有其疗效的,但应慎重实施,因为:①目前尚未确定乳腺癌术前化疗的最佳化疗方案,以及应给多少周期或疗程最合适,化疗前对每一个具体病人的疗效也无法判定,但是在已经明确乳腺癌诊断后的化疗过程中由于原发癌灶的存在,不能够排除发生转移的可能性;②抗癌药物所致的毒副作用可以降低病人的手术耐受能力、抗感染能力以及刀口愈合能力;③在部分病人由于化疗所致的癌巢或淋巴结的纤维化给实施手术操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能够手术切除的乳腺癌病人应尽早实施手术切除,而后辅以辅助化疗。对于较晚期的乳腺癌,在原发癌灶切除有困难的病例,应当实施术前化疗,以期降低癌瘤的期别,从而获得手术切除。
(2)乳腺癌的手术后化疗:乳腺癌病人手术后是否需要化疗,要依据手术后的病理检查结果而定。日本文献认为,在可能获得治愈切除的Ⅰ、Ⅱ、Ⅲ期乳腺癌中,Ⅰ期乳癌的乳癌根治术后5年生存率为90%~95%,Ⅱ期乳癌的术后5年生存率为75%~80%,Ⅲ期乳腺癌的术后5年生存率为30%~40%,故从乳癌根治术后5年生存率来看,对于Ⅰ期乳癌手术后可以不必实施辅助化疗,而对于Ⅱ、Ⅲ期乳腺癌术后应实施有效的辅助化疗。但是近年来人们已认识到乳腺癌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即使是无淋巴结转移的Ⅰ期乳癌,仍然有10%~16%死于血行转移。此外由于乳癌的早期发现及人们越来越对乳房外型的重视,乳腺手术已经趋于缩小,所以亦有人认为Ⅰ期乳癌的手术后是否需要化疗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术后病理发现已有血管及淋巴管浸润,或者实施的并不是乳癌根治术而是缩小的乳腺切除术等情况,仍然需要术后辅助化疗。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DNH)于1985年9月9日~11日召开了一个乳腺癌辅助化疗学术进展讨论会,会议认为辅助化疗和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病人的有效的治疗方法。并提出了如下适应症:①腋窝淋巴结阳性的绝经前妇女,不论雌激素受体情况如何,均用已规定的联合化疗,应当作为标准的处理方案。②腋窝淋巴结阳性和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应当首选内分泌治疗。③腋窝淋巴结阴性的绝经前妇女,并不普遍推荐辅助化疗。但对某些高危的病人,应当考虑辅助化疗。④腋窝淋巴结阳性而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绝经后妇女,可以考虑化疗,但不作为标准方案推荐。⑤腋窝淋巴结阴性的绝经后妇女,不论其雌激素受体水平如何,没有常规化疗的指证,但某些高危病人应当考虑辅助化疗。
(3)晚期乳腺癌的化疗:一般认为,晚期乳腺癌化疗的姑息性疗效可以达50%以上,可以使生存期延长,生活质量改善,故对于晚期乳腺癌应进行姑息性化疗。晚期乳腺癌病人在内分泌治疗无效,或雌激素受体阴性、病变发展较快,从手术到复发时间短,尤其在小于 1年内出现内脏的三处转移癌灶时,适用于化疗。绝经前,雌激素受体阴性的晚期乳腺癌病人应首选化疗。
从给药途径来看,口服抗癌药物产生的化疗副作用虽然较小一些,但是由于药物要经过消化道吸收,其疗效也有差异。在病人身体状况允许的条件下以采用静脉给药化疗方法为佳。
经锁骨下动脉及胸廓内动脉入路的动脉化疗方法是一种有效的局部化疗方法。对于已失去手术时机的进展期乳癌及局部复发的乳癌可以考虑实施动脉化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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