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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妊娠12周之前,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地段卫生院建孕产妇保健卡,并进行初查。由于妊娠期间,孕妇全身器官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出现了一系列生理变化。如果这些变化超出了生理的范围,或者孕妇本身患慢性病不能适应妊娠期的各种变化,那么孕妇和胎儿都可出现病理情况,给母儿带来一定的危害。定期产前检查有如下的好处: 可以了解孕妇全部的妊娠过程和健康。对孕期合并症和并发症做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并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病情发展,保障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 通过早孕初查,经过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腹部检查、化验等方法,筛选异常孕妇,并将她们转入有条件的上级医院进行系统监护。 对有严重遗传病和畸形胎儿史的孕妇,通过详细的家谱分析和遗传咨询,可以通过产前诊断,及早作出确诊,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某些遗传病蔓延。 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合理营养、自我监护与母乳喂养知识的指导,消除孕妇对分娩的恐惧心理和不必要的顾虑,增强孕妇的信心和自我保健能力,减少孕期合并症的发生。 产前检查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如骨盆偏小,胎位不正等,并予以纠正;有些虽不能纠正,亦可及时收入院,并做到适时分娩。 产前检查时间的安排: 正常情况下,怀孕28周前每四周检查1次;妊娠28周以后,每二周检查1次;36周后,每周检查1次。发现异常,应随时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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