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腹泻脱水时,如何进行口服补液?
近20年来,学者们通过对腹泻发病原理与人体胃肠生理的研究,发现肠毒素性腹泻时,肠粘膜绒毛上皮细胞吸收功能丝毫无损;侵袭性腹泻时,肠粘膜吸收功能亦未完全丧失。这样,就有可能通过口服途径补液以纠正脱水。葡萄糖在肠腔内可促进钠的吸收,二者以同一载体运转,但此作用取决于葡萄糖的浓度,当浓度为2%~3%时,此作用最强,如高达10%,不仅无促进吸收的作用,反可导致高渗性腹泻。由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口服补液盐(ORS)的配方特点和腹泻时机体胃肠道病理改变特点,决定了在某些情况下ORS能很好地代替静脉补液。
临床中常用的ORS 为塑料袋装,每包装含氯化钠0.35g,碳酸氢钠0.25g,氯化钾0.15g,葡萄糖2g,临用前以温开水100ml溶解之。ORS也可自行配制,方法如下:每1000ml水,加入氯化钠3.5g,碳酸氢钠2.5g(或柠檬酸钠2.9g),氯化钾1.5g,葡萄糖20g。这种ORS液为2/3张,电解质浓度(mmol/L)为Na+90、HCO3-30、K+20、Cl-80 ,突出了低糖、高钾、含碱三大特点。
口服补液适用于腹泻时脱水的预防,以及轻度和中度脱水而无明显周围循环障碍的患儿。若有明显腹胀、休克、心肾功能不全或其他严重并发症者及新生儿则不宜口服补液。此外,口服补液对于分泌型及非分泌型腹泻均适用。
补液步骤 (量和速度)除无扩容阶段外,与静脉补液法基本相同。可用ORS少量频服,在8~12小时内将累积损失补足,在此阶段,轻度脱水约需50~80ml/kg,中度脱水约需80~100ml/kg。脱水纠正后的维持补液阶段,将余量ORS溶液加等量水稀释使用,或改用口服维持液。口服液量和补液速度可根据大便量和脱水恢复情况适当增减。
在补充累积损失阶段,可暂禁食,一般在4 ~6 小时后开始进食。如呕吐停止,可逐渐恢复正常饮食(如在口服补液过程中呕吐频繁或腹泻,脱水加重者,应改为静脉补液)。ORS溶液为2/3张含钠液,水分稍不足,因此,在ORS治疗中,必须强调要随意喝白开水,因为病人的自我感觉是对脱水性质最好的判定指标,当体内呈低渗状态时,病人不想喝白开水,从而提高机体渗透压;反之,患者常要求喝大量白开水,以降低渗透压,通过自我感觉,对渗透压进行自身调节,尤其是在继续补液阶段,尤应注意水分的适当补充,以免发生高钠血症。
病毒性肠炎水样便的钠含量极少超过45~50mmol/L,而OR S溶液含钠达90mmol/L,所以,在口服补液过程中应适当增加水量。
ORS溶液含氯化钾0.15%,一般需适量额外补充。有明显酸中毒者,需另用碳酸氢钠纠正。
此外,家庭可自配米汤ORS。将米粉20~30g煮熟,加水至1000ml,再加入氯化钠3.5g,柠檬酸钠2.9g,氯化钾1.5g,即可服用。米汤ORS比葡萄糖ORS效果更好,且可供给更多热卡。
喝多少米汤ORS量合适,主要根据患儿小便量决定,当患儿小便量恢复正常或比平时稍多一点,说明ORS量已达到要求了,即可停用;如果小便量还很少,必须继续快速服用米汤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