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颈椎病需要手术治疗?
随着现代骨科的进展及各种先进手术器械、手术仪器的更新换代和手术方法的不断改进,自Cloward和Robinson于1958年和1959年先后报导手术治疗颈椎病以来已近40年,特别是近10多年来,颈椎病手术方法及手术病例日益增多,疗效也日益提高,使过去认为无希望恢复的病人得以康复并重返工作岗位,手术疗法作为治疗颈椎病的一种重要方法在许多医院也已普及推广。
一般来说,颈椎病患者的治疗首先应采用非手术疗法,绝大多数患者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手术疗法可以得到缓解或治愈。但是,有一部分患者虽经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后症状无明显缓解甚或加重,已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
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况者应行手术治疗:
①诊断明确,经正规非手术疗法(即在临床医生指导与观察下,经过住院或门诊)治疗1~2个疗程以上确实无效或无明显好转者;
②症状呈渐进性加重,疼痛剧烈,有明显的进行性肌萎缩,反射异常,或发生急性肢体痉挛性瘫痪,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者;
③症状突发,经确诊为颈椎病,并经短期非手术疗法治疗无效者;
④全身情况尚好,各主要脏器(肝、心、肾、肺等)无严重病变,凝血机制正常,无代谢性疾病,可以承受手术(含麻醉)者;
⑤有手术适应症而全身或局部某些情况尚不适应手术者,如局部感染、妊娠等,待情况允许后方可手术;
⑥有精神病者,需采用药物等措施控制发作,并待能合作后方可手术;
⑦无其他手术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