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乙肝病毒不误工作结婚无需太担心
上月末关于“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可否入读幼儿园”的追踪报道出街后,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肝病研究室主任朱科伦教授关于“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的接触中是不会被传染”的观点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特别是携带乙肝病毒的读者,纷纷致电本报讲述了他们曾经在劳动力市场、配偶选择、生儿育女等方面遭受的种种不公平的对待。
针对这些情况,朱教授希望通过本报消除社会、部分市民不必要的顾忌:“健康人只要注射过乙肝疫苗,体内产生了抗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怎么接触都不会被传染。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等同于乙肝患者,他们也可以正常地工作、结婚、生子。”
朱教授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乙肝患者具有传染性,需要停工、治疗这毋庸置疑,但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是携带了病毒,没有炎症,并不一定会发病,所以参加正常的工作、学习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威胁。我国现在已经进入了应用乙肝疫苗预防肝炎的时代,只要普及注射疫苗,就不存在互相传染的问题,相互间的生活和工作障碍也就解除了。目前在其他一些省份公务员录取条件中笼统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成为公务员”的限制性规定,其实就是对两个概念没有区别对待,这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公平。
朱教授还解释说,不仅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接触不会被传染,家中出现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用惊慌,很多家庭为此实行分餐制或认餐具,实际上不太必要。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染途径是血液传染和通过母体传染给胎儿,分餐具等做法至多也就是增加一条心理防线。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结婚!”朱教授肯定地说:“曾经有大龄女青年到诊所咨询,一问之下才知她迟迟未婚是因为携带了乙肝病毒,怕被男友抛弃,打算治愈后才结婚。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下,携带了乙肝病毒短期内是无法治愈的,所以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谈恋爱后应将病情如实告知对方,然后两人一起到医院咨询专家意见,让医生消除对方的顾虑。” (记者许悦、实习生邝小平)
2004.03.16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