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专家称“肺炎风波”可能涉及六类犯罪
本报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这次由非典型性肺炎引发的社会恐慌和秩序混乱中,肯定有极少数人和不法商家的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前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系副教授、刑法学博士胡学相开列了6种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
嫌疑对象:不法商家。
犯罪动机:获取非法暴利,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225条,个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或其他直接负责人依照个人犯罪处罚。
编造传播恐怖信息
嫌疑对象:对社会怀有仇恨的人,恐怖分子或者不法商人。
犯罪动机: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或者在公众场所以各种方式编造、传播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报复社会或者牟取暴利。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291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失职
嫌疑对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犯罪动机:过失犯罪。因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和控制以及对疫情的管理措施不得力,或者敷衍塞责,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409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放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
嫌疑对象:有机会接触病原体的人,比如医护人员和科研人员等。
犯罪动机:报复社会。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114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放虚假传染病病原体
嫌疑对象:报复社会的人或不法商人。
犯罪动机:以此作为一种恐怖手段,制造恐怖气氛,扰乱社会秩序或者从中牟取暴利。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291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妨碍出入境卫生检疫
嫌疑对象:进出我国国境的个人或者有货物进出我国的单位。
犯罪动机:行为结果一般是出于过失,但是其主观行为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故意。
刑罚标准:据《刑法》第332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