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卫生厅出台非典防治方案,国庆24小时值班
9月27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做好国庆期间防非工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内设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非典预防控制工作。
为建立非典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非典防治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省卫生厅出台《2003—2004年度全省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继续加强发热病人监测和发热门诊的规范化管理,坚持对发热病人进行常年监测与报告。根据国内外非典疫情信息,及时开展对来自疫区人员的监测与报告。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启动“双零”报告制度。各市(县、区)同时应加强对个体诊所、乡村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发生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漏报事故。
对发生非典疫情地区的医院,要在门(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每位就诊病人测量体温,甄别发热病人和非发热病人,引导发热病人到相对隔离的预检分诊点进行初诊,初诊时要认真鉴别是否为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发热,对呼吸系统疾病引起发热的病人要转至发热门诊处理。
一旦发现首例非典疑似病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派出省内专家组进行判定,本省首例临床诊断病例由国家级专家组进行判定,非首例临床诊断病例由省级专家组判定,必要时请国家专家组判定。
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应坚持晨检制度;农村地区要建立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为依托,以村为基础的预防控制非典疫情监测报告体系。(文/张苏民 陈纭)
200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