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非典预防药物进入临床总结阶段
为了保障更多的防治非典型肺炎药物早日批准上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贯彻执行防治非典药物的各项特殊审批措施,确保“快速审批通道”畅通无阻。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2003年防治非典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标准不降低,帮助提高;程序不减少,给予加快”的原则,建立了防治非典药物“快速审批通道”。截至目前,4个防治非典诊断试剂已经获准上市,两个预防非典药物进入临床总结阶段,3个防治非典药物获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SARS病毒灭活疫苗的注册申请已于2003年11月21日被正式受理并进入“快速审批通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他们将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力争尽早在非典的诊断、治疗、防疫、免疫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着手构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情况下药物快速审批的应急支撑体系,使“快速审批通道”这种有效的临时措施逐渐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药品注册管理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记者 张晓松)
200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