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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狂犬病等7种传染病不再“免责”

保险公司对狂犬病等7种传染病不再“免责”

  过去,像狂犬病、流行性脑膜炎、炭疽等传染病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近日,新华寿保险公司敢于“吃螃蟹”,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对包括非典在内的7种传染病不再免责。

  所保的这7种传染病是指鼠疫、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钩端螺旋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均为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收录的甲、乙类传染性疾病。其中,狂犬病是去年全国报告死亡数和病死率最高的传染病。

  当然,作为附加于主险产品的“附加险”,们须先投保经这家公司认可的含重大疾病定额给付责任的保险产品,即相当于在原有重大疾病类保险所保障的病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7种传染病保障,从而提升主险产品的附加值。

  记者了解到,这种“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年费率为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2‰,若主险保额为10万元,附加本险年交保费仅200元。(记者毛晓梅)

2004.02.2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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