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调查有关指标及具体计算方法的探讨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1999年第1期第0卷 问题讨论
作者:雷柏阳
单位:421500 湖南省常宁市卫生防疫站
尘肺发病情况调查是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的主要内容,常用指标有发病率、晋级率、平均晋级年限等。笔者
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发现以上指标在实际操作上存在一些问题,如计算出来的结果不能反映客观情况或给人们造成困惑。现提出修改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尘肺发病率的计算问题
尘肺发病率的计算,关键是如何确定分母。通常计算尘肺发病率,分子用的是两次普查间的新发病例数,分母用的是普查时的接尘人数,这样计算出来的发病率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倚。因为目前大多数企业尘肺普查间隔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内人员会产生一定的流动,而尘肺是一种慢性疾病,虽然普查当年度接尘人数与发病关系不大,但接尘人数的多少会对发病率的计算造成影响。所以,用普查时接尘人数作分母计算出来的发病率难以客观地反映企业尘肺发病的实际情况。因此,有人建议用“人年发病率”[1]。人年发病率较上述方法能够反映实际情况,但也有不尽人意的一面:一是计算“人年”资料收集较麻烦;二是如果失访太多,结果也会出现偏倚。因此,笔者认为尘肺发病率的计算,可用“平均发病率”这个指标,即以两次普查间隔期间每年接尘人数的平均数为分母,新发病例数为分子算得的发病率。
(1)
“平均发病率”既可避免通常计算发病率时由于普查间隔时间过长而造成的偏倚,又比计算“人年发病率”简单易行。以某矿1985年尘肺普查结果为例,该矿1980年进行过一次普查,1981~1985年接尘人数依次为384、426、490、556、673人。1985年查出新发病例26人。以1985年接尘人数为分母计算,发病率为3.86%;以5年平均接尘人数为分母计算,发病率为5.14%。两者相差较大。从职业疾患与职业暴露的关系上看,后者能较客观地反映该矿1981~1985年的尘肺发病情况。
二、尘肺进展指标及其计算
以前常用“晋级率”(每百名尘肺向上进展一级的比率)、“平均晋级年限”(晋级的尘肺病例平均经过的年限)作为尘肺进展指标。笔者发现这两个指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越级晋升的病人(如直接从0+晋升为Ⅱ+)到底怎么处理,国内尚无统一规定;二是“平均晋级年限”不能客观反映晋级年限的实际情况。如某矽肺患者,在确诊为Ⅰ期矽肺2年后自觉症状加重,如及时检查有可能已晋升为Ⅱ期,但企业拖到5年后才检查,该患者的晋级时间人为地由2年变成了5年;三是一般应该晋级率越高,平均晋级年限越短,反之亦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可碰到与此相反的情况,使人困惑。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可以用“尘肺人年进展指数”作为反映尘肺进展情况的指标。该指标是将英国的“尘肺进展指数”[1]改良后得来的。
(2)
英国的尘肺进展指数,计算公式是期内观察对象晋级总级数与观察总人数之比。由于分母是观察总人数,故不便于观察期不同的两个或多个单位的比较。而“人年进展指数”的分母是观察人年数,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可避免计算平均晋级年限时因检查间隔时间而造成的偏倚。且该指标分子是晋级总级数,不存在越级晋升处理不统一的的现象,也不会象计算“晋级率”、“平均晋级年限”一样,出现互相矛盾的结果,值得在实际工作中(如防尘效果考核、防尘设施鉴定等)推广应用。
例:某矿1996年对16名观察对象进行了照片检查,有11名已晋级,该企业的尘肺人年进展指数为:人年进展指数=16÷54=0.296。
计算尘肺人年进展指数的关键是“晋级数”的计算问题。笔者认为分级越细越能增加计算的精确度,因此,凡“0”(或“Ⅰ”)升为“0+”(或“Ⅰ+”)晋级数记“1”,“0”(或“Ⅰ”)升为“Ⅰ”(或“Ⅱ”)则记为“2”,以此类推。是否可以采取其它的计算方法(如“Ⅰ”升为“Ⅱ”才记为1,“Ⅰ”升为“Ⅰ+”不记数或“Ⅰ”升为“Ⅰ+”和“Ⅰ”升为“Ⅱ”同等对待,均记“1”),值得进一步探讨。
三、尘肺发病动态观察指标
上述“平均发病率”、“人年进展指数”虽然可以直观地进行动态观察,但其结果毕竟是半定量的,不便于两个或几个单位间的比较。用“平均发展速度”不但能得知变化趋势,而且可看到变化速度,值得推广。
“平均发展速度”用“累计法”计算,精确度较高,但计算较为繁杂;用切线法迭代公式[2]计算则较为简单。切线法迭代公式如下:
(3)
式中C值为高次方程的常数值C=Σni=1ai/a0;a0为基期水平;ai为第i期水平(i=1,2,3……n)。
所谓“迭代”,就是选定初始值X0,代入公式求出X1,然后将X1代入公式,求出X2,如此不断重复,直至两次计算结果之差达到要求的精确度为止。该数(Xk)即为所求平均发展速度。平均发展速度减去1,得数为正数,为平均递增速度;得数为负数,为平均递减速度。现举例说明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某地尘肺发病率如表1,求该地期间尘肺平均发展速度。
表1 某地1986~1990年尘肺逐年发病率(1/1000)
年度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发病率 |
10.36 |
9.78 |
10.76 |
12.38 |
15.46 |
ai |
a0 |
a1 |
a2 |
a3 |
a4 |
第一步:求C值。
C=9.78+10.76+12.38+15.46/10.36=4.669 88
第二步:进行迭代,求出Xk。
本例n=4,当k=1时,Xk-1=X0,令X0=1,将X0代入公式(3),求出X1=1.066988、X2=1.062921、X3=1.062905、X4=1.062905。
X4-X3<0.000001,符合要求精度,计算到此为止。可以认为该地区1987~1990年尘肺病平均发展速度为1.062905,年平均递增6.2905%。
验算,按平均发展速度计算:
1987年尘肺发病率=10.36×1.062 905=11.01
1988年尘肺发病率=11.011 695×1.062 905=11.70
1989年尘肺发病率=11.704 385×1.062 905=12.44
1990年尘肺发病率=12.440 649×1.062 905=13.22
计算所得发病率总和=11.011 695+…+13.223 229=48.38
1987~1990年实际发病率总和=9.78+…+15.46=48.38
两者基本一致,说明此法计算是比较准确的。
参 考 文 献
[1] 陈镜琼.职业流行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112,187.
[2] 胡克臣,金常荣.用切线法公式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中华预防医学杂志,1986,20:379-380.
(收稿:1997-08-06 修回:199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