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使用安全将有据可依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为保护移动电话使用者的健康,促进移动通讯产业的良性发展,卫生部于1997年初立项,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制定我国的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卫生标准,经过几年的努力和多方面的征求意见,该标准已基本完成。有关移动电话电磁辐射测量实验室也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将出台针对手机电磁辐射的卫生标准,并实现对市场手机电磁辐射的监管。
目前我国没有适合评价移动电话电磁辐射的卫生标准,我国市场上的手机辐射基本处于不监管状态,一些超大辐射量的手机混迹市场。而移动电话卫生标准的制定,将从健康方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据了解,卫生标准中规定了手机产品电磁辐射评论的量化标准及测量方法,同时在产品标签标识方面也提出了有关健康方面的规定,如应说明有些移动电话(数字移动电话和对讲机)可能与助听器相互干扰,这时,助听器使用者应与助听器生产厂商商讨更换助听器,或要求移动电话提供者提供相应解决的配件或措施。针对心脏起搏器使用者应标明不得将移动电话放在上衣胸部口袋内;在使用移动电话时,应将移动电话置于远离心脏起搏器一侧的耳部使用;应保证移动电话开机状态下与心脏起搏器的距离在15厘米以上等内容。
目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人们期盼着相关的卫生标准能早日出台,使市场上的电磁辐射有据可依,从而满足保护移动电话使用者健康的要求;同时,卫生标准的制定,也将对手机市场本已激烈的竞争产生深刻的影响,在手机的价格战、技术战中,又注入了安全竞争的内容,这无疑有利于促进我国移动通讯产业的健康发展。(完)
新华网
200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