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同步治疗肺癌脑转移(附23例临床分析)
齐鲁肿瘤杂志 1998年第4期第5卷 论著摘要
作者:丁乃晴 孙启芬
单位:淄博市(255100) 山东省淄博淄川医院肿瘤科
近年来随着肺癌发病率的增率及治疗后生存期的延长,肺癌脑转移的检出率有上升趋势,探讨一种有效、可行的治疗肺癌脑转移的有效方案,对延长病人生命,提高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1995年1月~1998年2月,采用放化疗同步治疗肺癌脑转移23例,疗效满意,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病例
本组均为住院病人,男17例,女6例,年龄45~63岁,中位年龄52.3岁,原发病灶均经病理或组织细胞学确诊,其中小细胞肺癌14例,非小细胞肺癌9例。脑转移灶均经临床症状、体征及颅脑CT证实,单发转移灶10例,多发灶13例,多分布于额叶、顶叶、病人都有不同的头痛、运动障碍,精神障碍等多发性神经损害的症状和体征。
1.2 治疗方法
治疗前有颅脑内压增高者用甘露醇、地塞米松脱水降颅压3~4天,然后给予化疗,化疗方案由DDP90mg/m2d1,VM26,d2~6,用DDP时同时水化3天,化疗1个周期后休息7天,然后采用60Co两侧野照射,每周照射5次,每次DT量150~200cGy,当达35~40Gy时,缩野对病灶局部追加10~15Gy,总剂量50~55Gy,在放疗过程中使用甘露醇预防脑水肿,每周检查血象1次。放疗结束后休息7天,再重复上述化疗1个周期,然后复查头颅CT并行疗效评定。
1.3 疗效评定
完全有效(CR):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病灶完全消失至少4周以上;部分有效(PR):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病灶缩小50%以上,持续时间至少4周,且没有新病灶出现或任何病灶肿大;无变化(NC):临床症状及体征减弱不明显但无加重,肿块缩小不超过50%或增大不超过25%;进展(PD):原发病灶增大超过25%或出现新病灶,临床症状体征无变化或加重,总有效=完全缓解率+部分缓解率。
2 结果
2.1疗效
CR 3例(13%),PR 16例(69.6%),NC 4例(17.4%),PD 0例,总有效率82.6%(19/23),全组中位生存期9.4个月,其中2例生存期达1年以上。
2.2 副作用
脱发为最常见副作用,发生率85%。其次为骨髓抑制,5例发生Ⅰ°白细胞下降,3例发生Ⅱ°下降。由于在放、化疗中用蒽丹西酮、地塞米松等对抗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本组胃肠道反应轻微。无1例肝、肾功能损害。
3 讨论
文献报道肺癌脑转移的自然生存时间为1~3个月,我们用放疗相伴化疗治疗肺癌脑转移取得较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82.6%,平均中位生存期9.4个月,其中2例生存期达1年以上,有1例病人住院时由于脑部转移病灶致左侧肢体严重运动降碍,经放、化疗后,CT示颅内转移灶消失,肢体活动正常。本组资料证明,放疗相伴化疗治疗肺癌脑转移是有效、可行的治疗方案。
肺癌脑转移的病人多伴有多发生性神经损害的症状体征。放射治疗对消除或缩小颅内转移灶,迅速改善临床症状和体征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该类病人在体内还存有原发灶及潜在其他部位的转移灶,这些病灶如不控制同样对病人生命造成威胁,影响治疗效果。我们用DDP、VM26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来控制体内原发病灶。VM26属鬼臼毒素衍生物,在化学结构和抗瘤谱方面与VP16十分相似,主要作用与细胞周期的S后期和G2期,通过阻止细胞进入有丝分裂而起作用,也可引起DNA单链断裂。对VP16+DDP和VM26+DDP两组患者进行随机对照表明疗效相仿〔1〕,但VM26是脂溶性药物,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转移至颅内的癌细胞有明显的杀伤作用。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放疗与化疗有机结合,互相弥补,是治疗肺癌脑转移的疗效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1] 王丽娟,蒋国梁,钱 浩,等.小细胞肺癌放疗、化疗相伴治疗的效果分析.中国癌症杂志,1994,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