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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事故赔偿?

什么是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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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员诊疗护理过失,发生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或其他不良后果等医疗事故,而对被害负担的经济赔偿或补偿措施。据此概念可知,医疗事故赔偿不同于一般的伤害赔偿、侵权赔偿,是一种特定的职业事故赔偿。

  作为特定的职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条件,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方能成立。这五个条件是:

  一、责任主体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技术员或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的工作员。那些没有取得行医资格的“三无”(无固定场所、无医疗技术、无行医许可证)以及打着祖传秘方的“江湖医生”致损害的事件,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在诊疗护理中的过失。医护员不具有过失的,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医疗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医疗过失必须发生在医疗护理活动中。

  四、医疗过失行为必须给病员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不良后果。

  五、危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在多因一果的情况下,要分析医疗员的过失行为对损害的后果产生了多少作用。作用的主次与责任的大小成正比。 (作者:罗新祥黄新婷)

200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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