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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医一针下 断送一条腿

庸医一针下 断送一条腿

  广东云浮市中级民法院日前对朱某无牌行医致截肢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朱某赔偿受害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共7万多元。

  1998年2月,张某因右下肢疼痛到朱某诊所求医。朱某诊断为风湿病,给张某进行肌注,并用“强的松龙”对张的右下肢的两个穴位进行注射。张回家后,脚痛加剧,曾通知朱某前往复诊。之后,张某先后到多家大医院医治,终因右下肢动脉栓塞而截肢。经云安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医疗事故,并查明朱某为无证行医。

  法院终审认为,朱某未能取得医生证书开设诊所属非法行医,因此造成患者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金羊网

200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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