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将上“保险”
今后,万一遇到医疗纠纷,您不必与医院对簿公堂了。根据政协委员的提案,北京市正在酝酿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事故风险承担社会化。
在去年的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蔡国斌委员提出了在北京市医疗行业中建立推广和促进医疗职业保险体系的提案。他建议从医生本人的工资中按比例拿出少部分费用,医生所在单位拿出大部分费用,对由于责任原因所致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参照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条例给予病人一定经济赔偿。
接到提案后,市卫生局很快作出了答复。初步确立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思路,即北京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参加保险,鼓励患者自愿参加医疗风险保险。通过保险杠杆的作用及其风险转嫁机制,实现医疗保险承担的社会化。
市卫生局还准备向市政府申报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在内的立法项目,把医疗纠纷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作者:赵孟轶)
北京晨报
20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