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吃错药”北京将建立药物监测机制
北京将在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以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发起的“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宣言大会”上获悉的。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这种反应既不属于医疗事故,又不属于药品质量问题,而是由药品研发过程中的种种局限造成的。
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00万到1000万的住院病人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其中严重者可达25万到50万人。据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今年该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经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表1600份,但提出报告的医疗机构仅为二级以上医院的三分之一。
根据今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为此,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尽快完成以区县药品监督分局牵头的“医疗单位二级监测网”,并着手建立经营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与此同时,要求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配备专、兼职报告人员。
200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