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老年才发生?
最近几年,“老年痴呆症”这个名词相当风行。由于国人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加,我国正逐渐迈入“高龄化社会”的时代,“老年痴呆症”自然受到重视。
实际上,痴呆症并不一定只发生于老年人。医学上的定义,只要一个人的智力从原有的水准,逐渐降至足以影响他生活功能的程度,就称为“痴呆症”。因此,一位二十岁的年轻人,因头部外伤造成严重智力损伤,也算是“痴呆症”。
一般常说的“老年痴呆症”指的是“阿尔兹海默症”,这是一种脑子快速退化的疾病,年纪越大,发生率越高,据美国的研究,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百分之十,患有此症,八十五岁以上则高达百分之四十五。
另一种常见的痴呆症是“多发梗塞性痴呆症”。这是脑部微小血管多次阻塞造成,常见于高血压控制不良的病人。这两类病患占了痴呆症的大部分。
此外,很多脑部或全身性的疾病都会造成“痴呆症”如脑伤、脑瘤、脑部感染、新陈代谢障碍、肝脑症、尿毒症、电解质失衡、心肺功能障碍……
“阿尔兹海默症”、“多发梗塞性痴呆症”、和部份其它疾病引起的“痴呆症”是不可逆的,也就是无法治愈,只能“照顾”与“安养”。因此,“痴呆症”不只是医疗问题,也是重要的社会问题。
阿尔兹海默症的病因目前能不清楚,因此无法预防。但是,很多痴呆症是可以预防的,比如防治高血压,可以减低多发梗塞性痴呆症的发生率,国内痴呆症患者中,多发性梗塞的比例偏高,即和许多高血压病患未好好治疗有关。这也是医学界和公共卫生学界一直努力希望改善的。
另外,我们还需留意“可逆性”的痴呆症,它们虽然只占所有痴呆症的百分之五至十五,但可经由病因的矫治而复原。
甲状腺功能低下、电解质失衡、维他命B12缺乏、脑肿瘤、常压性水脑症……等皆会造成“可逆”之痴呆症。故,痴呆症患者接应接受一系列的检查,以确立诊断,并找出可矫治的病因。
健康社区
20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