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素难要旨》 > 卷二上\《灵》、《素》

二、九针式

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岐伯对曰∶一曰 针,取法巾针,头大末锐,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 (音同)其身而卵其锋,针如卵形,员其末,长一寸六分。三曰 (音低)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 其身。锋其末,刃三隅,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音彼)针,取法于剑锋,末如剑,广二寸半,长四寸。六曰员利针,取法于 ,针大如 ,且员且锐,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又曰中身微大,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尖如蚊虻喙,长一寸六分。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锋利身薄,长七寸。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尖如挺,其锋微员,针形毕矣。此九针之长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