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其中“味无味”是说人若要知味,必须先从品尝无味开始,去体味恬淡中的真味,从平淡无奇的现象中感应察觉出真实和规律来,把“无味”当做味而得其味。品味在大众眼里没有味道的事物和事理,就是味无味的意义之所在。在老子看来,“无味”之“味”,乃为“味”之极至,是“至味”之所在,“无味”是“道”之境域的显现。 一是要从无味中间体味出有味道、大味道、美味道。不是只有山珍海味才食之有味,粗茶淡饭同样能让人身心俱泰。在困境中,“一箪食,一瓢饮”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折射出的恰恰是恬淡平和的人生。《菜根谭》中“性定菜根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从菜根中吃出一种心态来,一种愉悦,甚至—种幸福感,这就是智慧。凡得道之高人,多以素食为主,甘之如饴,不乱不弃,恰恰造就的就是一种“清静”、“寡淡”、“淡定”的心境。老子的“味无味’:也正是他思想“无为”、“清净”的一种践行。 二是已经体味出味来,又不露声色,就像无所玩味。当吃到美味的东西时要把它当成无味—样。如何在大鱼大肉中品出它的无味?这其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试想,如果一个人总是耽于珍馐美食,整天迷恋它,追求它,贪欲日盛,那么烦恼也就无穷无尽了。因而,老子才说美食要适可而止,要视美味为无味,粗细相杂,才能达到饮食结构的平衡。 在“味无味”的基础上,老子说:“为腹不为目。”意思是用食物来滋养自己,使不受饿就行,但不要贪求口腹之乐。口腹之欲,就如同身心之役。他极力摈弃“形为物役、心为身役”(身体被物质奴役,心灵被身体奴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