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五脏别论》云:“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提出了奇恒之府的概念。奇恒之府理论在《内经》中仅见此篇,但这一理论在藏象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医学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著名内经研究专家王洪图《内经选读》认为:“根据藏象学说的特点,所谓‘五脏’是指以肝心脾肺肾为中心,广泛联系六腑及全身组织器官而构成的五个功能活动系统,其中骨、髓、脑属于肾;脉属于心;女子胞隶于肝肾;肌肉属脾;筋属于肝;皮毛属于肺。那么,为何又单提出脑、髓、骨、脉、胆、女子胞为‘奇恒之府’呢?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此六者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不能和肌肉、皮毛、筋膜等同样看待之故。这一点在临床实践中表现得很清楚”。 奇恒之府的功能特点是“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泻”。如脑藏脑髓,骨藏骨髓,脉藏血液,胆藏胆汁,女子胞藏有精血,可孕育胎儿。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胆,胆与肝相表里,故在六腑之列;而其所藏胆汁,属人体精气,且又名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具有“五神脏”功能特点,又与一般腑不同,故又归于奇恒之府。 那么到底何谓“奇恒之府”?高世栻《素问直解》云:“奇,异也。恒,常也。言异于常腑也”。脑、髓、骨、脉、胆、女子胞之所以称为奇恒之府,历代解释主要有二:一者,张介宾《类经》云:“凡此六者,原非六腑之数,以其藏蓄阴精,故曰地气所生,皆称谓腑”。指出此六者功能上有异于一般的六腑,故为奇恒之府。二者,马莳《素问注证发微》注:“其脏为奇,无所与偶,而至有恒不变,名曰奇恒之府”。因奇恒之府无表里配偶关系,故谓之奇。所以著名内经研究专家程士德《内经》(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学参考丛书)云:“此六者之所以称为奇恒之府,主要是由其结构性能所决定的。在性能上,它们属阴象地,主藏蓄阴精,与五脏之性能近似;在形态上,它们则与六腑之形态相似;且脏与腑之间有表里配偶关系,而它们却没有。因此,既与一般的脏和腑有相似之处,又异于一般的脏腑,故称‘奇恒之府’”。就《内经》而言,脏与传化之腑的功能差别是很明显的,脏以藏精气神为主,腑以传化水谷为主,故脏满而不实,腑实而不满;腑既然可以传送水谷、水液等有形物质,则其形态必然中空,否则就不可能有传泻的功能。正如《素问·五脏别论》所云:“所以然者,水谷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内经》对腑的形态尤其是对胃、大肠、小肠等的描述较详细,见于《灵枢·肠胃》等篇,故可以认为《内经》对传化之腑的形态认识是基本清楚的,即中空的管状的或囊状的器官。而脏的功能以藏精气神为主,故满而不实,所藏之物无形,正如吴崑《素问吴注》所云:“精气妙神用于无迹,故满而不实”。因此,脏的形态不宜断言。另外,《内经》对脏的形态描述基本缺如,加之《内经》理论体系的特点是强调从功能角度研究人体生命活动,所以五脏的形态结构到底如何,《内经》也没有说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脏的形态与传化之府的形态不可能完全相同,因为二者的功能截然不同。因此,也就有了功能似脏、形态似腑命曰奇恒之府的说法。正如李国卿主编之《素问疑识》所说:“因为奇恒之府的功能象五脏藏而不泻,其形态象六腑外坚里空,既不同于五脏,又别于六腑,故名奇恒之府”。 按上述者理解奇恒之府概念,似可以看到这样几点:其一,把奇恒之府的各“腑”与脏腑并列起来,使之属于脏腑之类,就可以把脏腑范围定为:脏、传化之腑、奇恒之府。其二,未把髓、脉、骨等作为脏腑系统的一个要素来看待,一方面可能是用来说明此六者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特殊与重要,不能和其他要素同样看待,但也可能是当时脏腑系统尚未建立之故。而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些。其三,从提出奇恒之府的《素问·五脏别论》欲以藏、泻来区分脏、腑来看,说明当时脏腑的概念还较混乱,正如该篇开始所言:“或以脑髓为脏,或以肠胃为脏,或以为腑。敢问更相反,皆自谓是”。 故而有理由认为,奇恒之府概念是当时一派医家欲解决脏腑分类问题而提出的,可能属于脏腑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产物,因而也有一些不甚完善之处。 首先,《素问·五脏别论》把胆列为奇恒之府,而又言“六腑传化物而不藏”,胆既然属于“藏而不泻”的奇恒之府,就不可能又为“泻而不藏”的六腑之一。因此,可以认为《素问·五脏别论》的“五脏六腑”不同于其他篇章的“五脏六腑”,其中缺胆。既然如此,那么此“六腑”包括什么呢?除该篇点名之“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五腑外,按该篇经文本文,当有魄门。从文字看,紧接“传化之腑”句下即论魄门,概念是统一的;从功能看,魄门使“水谷不得久藏”,亦符合“传化物而不藏”的六腑概念,故于鬯在《香草续校书》指出:“魄门亦为传化之腑之一,合为六腑”。魄门为腑之一,实则正是“形脏腑”概念的运用。由此可见,把胆列为“奇恒之府”为区分脏腑带来了一些问题,后世“六腑(包括胆在内)以通为顺”的理论多数人认为源于《素问·五脏别论》,而以“泻而不藏”、“传化物而不藏”、“水谷不得久藏”为依据,此说值得商榷。 其次,《素问·五脏别论》把髓列为奇恒之府,认为它是与五脏、六腑、脑、胆等相并列的脏器。然而这种提法又有它不完善之处,其一,髓与骨、脉、脑并列,但又与它们截然不同,髓虽内含精气具有“似脏”的特点,但是对它的形态结构却从没有论述,即并非“似腑”,故把髓作为“脏器”来认识是不妥的。其二,从奇恒之府本身来看,脑、骨之所以称奇恒之府,主要是因为它们藏髓之故,若此,再把髓说成是与脑、骨并列的“腑”,则不免令人生疑。相反,《内经》对髓还有另外一种看法,把它看作是一种精微物质。《内经》它篇对髓的性质、生成、分类、分布以及生理、病理、治疗都作过简明的阐述,故可以把髓看作是与气血津液等并列的物质,原因是:其一,髓是一种液状物质,如《内经》就有“髓液焦枯”、“液溢下流”等语,而《灵枢·五癃津液别》则竟把髓作为五液之一;其二,髓与气、血、津、液、精之间存在着互化关系。由此说明髓仅是一种液状的精微物质,并非脏器。从中医学的发展也可以看出,髓为脏器的观点逐渐被淘汰,而将髓作为与气血津液并列的物质功能系统的观点正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 第三,《素问·五脏别论》把脉、骨列为奇恒之府,主要因其既内藏血和髓,外形又中空,故而既似脏又象腑,单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较符合奇恒之府概念。但是骨与脉遍及全身各处,与六腑形态仅局限于某一处又截然不同。古人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确立了脏腑概念,建立了以肝心脾肺肾为中心的四时五脏阴阳理论,其中的骨、脉等仅是组织结构而已。《素问·脉要精微论》云:“脉者,血之府”。此“府”,仅是物聚之义,并无他意。《内经》对脉还有一种看法,就是把脉称为六气之一。如《灵枢·决气》篇说:“余闻人有精、气、津、血、脉,余意以为一气耳。”“何谓脉?岐伯曰: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现有人认为此“脉”当包含“脉管”和“脉气”两种意义。脉管是一种组织结构,而与之并列的精、气、津、液、血五者都是人体内的精微物质,六者相提并论,似不可取。而若作为脉气,则是比较易理解的,但这样理解则与奇恒之府的“脉”之概念又完全不同。 另外,奇恒之府包含女子生殖器官而男性缺如,并不完善。因此,我们认为,奇恒之府的概念类似《内经》“形脏腑”均属于脏腑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产物,是《内经》中的各家学说,有必要重新认识。此外,王洪图教授认为脑、髓、骨、脉、胆、女子胞,在人体生命活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有“藏而不泻”的功能特点,类同于“脏”。但《内经》理论体系以五脏为“中心”,五脏的地位、层次最高,其次是六腑等组织器官。而“脏”只有五,或者说中心只能有一个,因此脑、髓等六者,尽管功能作用重要,也只能称为“腑”。因其“腑”的概念,着重在比“脏”的层次略低方面,而并非在“传化物而不藏”的功能方面,故以“奇恒”称之。亦备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