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法,又称温里法、祛寒法,是运用温热性质的方药,扶助人体阳气,以达到祛除寒邪的目的,主要用于里寒证的治疗。《黄帝内经》中所谓“寒者热之”、“劳者温之”、“治寒以热”,皆是指“温”法。 寒证有表寒证和里寒证之分,表寒证需用辛温解表法治疗,属于“汗”法范畴,而寒邪内侵脏腑所致的实寒证,以及阳虚寒从中生之虚寒证,这二者均属里寒,需用“温”法治之。根据寒邪所在部位的不同和病情轻重缓急的差异,温法应用时又可分为温中祛寒、温阳利水、温经散寒、回阳救逆等治法。 温中祛寒适用于寒邪直中脏腑,或阳虚内寒而出现的身寒肢冷、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舌淡苔润、脉沉迟弱等,代表方为理中汤、吴茱萸汤等;温阳利水适用于腰痛水肿、夜尿频数等脾肾虚寒、阳不化水、水湿泛滥之证,宜用真武汤、济生肾气丸等方药;温经散寒适用于寒邪凝滞经络、血脉不畅而见的四肢冷痛、肤色紫暗、面青舌瘀、脉细而涩等证,代表方选用当归四逆汤等;回阳救逆适用于疾病发展到阳气衰微,阴寒内盛而见四肢逆冷、恶寒踡卧、下利清谷、冷汗淋漓、脉微欲绝等,代表方为四逆汤、参附汤等。 对于“温”法,药物的煎煮和服用方法都有一定的讲究。温阳补气之药,要用小火煎煮,取汁温服,如理中汤、参附汤等;温经祛寒之剂,需煮沸后再小火煎15-20分钟,再取汁温服,如四逆汤、当归四逆汤等;对于真寒假热证,温药入口即吐者,可采用温药凉服,以防呕吐;饮食宜取性温的牛、羊肉、桂圆等,也可酌用桂皮、姜、葱等调味品,以助药物的温中散寒之功效;服药期间,不可食用生冷瓜果和凉性食品等。 温法常与汗法、下法、补法配合使用,尤以与补法合用最多,称为“温补法”,这是由于寒为阴邪,易伤人体阳气,而阳虚里寒证往往由气虚发展而来,故温法除用温热药以外,常配合使用补气的药物。温法若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治疗作用也不同,如与汗法相配合,是温散法;与下法配合,是温下法等。 此外,由于温法是专门针对寒证,因此,各种火热证、阴虚火旺证、阴血不足证、津液不足证都不适宜使用温法。此外,由于温法所用药物,性皆温燥,易伤损血阴、津液,久用或量大时应注意避免耗血伤津。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授 李杰 张觅 相关链接 附桂理中丸 该方来源于清代的《饲鹤亭集方》,为汉代张仲景《伤寒论》理中丸加减而来,由肉桂、附片、党参、白术 (炒)、炮姜、炙甘草等药组成,功效为补肾助阳、温中健脾,主治肾阳衰弱、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四肢厥冷、脉来迟细者等症,现代主要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腹泻、幽门梗阻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病治疗。每次口服10克(蜜丸),每日2次,用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伤风感冒及实热者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