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寒病证《内经》

中医药方网 www.piccc.com 发布时间:2014-09-25
伤寒的含义有二:一是《素问·热论》谓“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明确指出“伤寒”为外感热病之总称,此即后世所称之“广义伤寒”。《难经·五十八难》亦云:“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何以把外感热病总称为伤寒?后世医家曾作过论证。

如《备急千金要方·卷九》说:“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而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为杀厉之气也。”《伤寒大白·陈序》又说:“然六气皆足以伤人,而寒之入人为最毒,人之受之者为最酷。”这种认识,是从寒邪毒厉的特性而言。又陈修园《医学三字经》说:“太阳主一身之表,司寒水之经,凡病自外来者,皆谓伤寒,非寒热之变也。”这种认识,又是从外感病位而言。

二是《素问·热论》云:“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素问·水热穴论》又云“人伤于寒而传为热。”其所谓“伤于寒”,是指人被寒邪所伤,此即外感寒邪之“伤寒”,后世称之为“狭义伤寒”。仲景《伤寒论·太阳篇》所云“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即狭义伤寒之谓。

《内经》论伤寒病证,以《素问·热论》为专篇,讨论了六经分证、两感于寒证及热遗、食复等。此外,《内经》还提出了中寒、寒栗等证。

六经分证 《热论》云:“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痛而鼻干,不得卧也。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原本作‘主骨’),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热论》所述六经病证,都是指的伤于寒邪发病,然其证候又是以热证、实证为主,而且主要是经脉病证。诸如太阳之“头项痛,腰脊强”;阳明之“目痛而鼻干”;少阳之“胸胁痛而耳聋”;太阴之“嗌干”;少阴之“舌干”;厥阴之“囊缩”,皆明显体现了经脉辨证的特点。

张仲景的《伤寒论》则以此为基础,并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他将《热论》所指六经的热证、实证,推衍为三阳经属表证、热证、实证;三阴经为里证、虚证、寒证。并将《热论》所指的经脉病证推衍为六经所属脏腑的脏腑、经脉病证。

两感于寒证 所谓“两感于寒”,指阴阳表里两经同时感受寒邪。《热论》云:“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两感于寒属危重病证,以其表里俱病,邪盛正衰。

故高士宗说:“其两感于寒而病者,阳脉受寒,阴脉亦受寒,阴阳俱受,腑脏俱伤。故必不免于死。”如果出现神志昏迷,饮食不入,则可预知死期。如高士宗所说:“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均见《素问直解》)

热遗、食复 指余热不清病证。食复,谓因食而导致热病复发。《热论》云:“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外感热病热邪未尽之时勉强进食,则余热之邪与强食谷气之热相合,出现余热不清的情况。杨上善《太素》注:“遗,余也,大气虽去,犹有残热在脏腑之内外,因多食,以谷气热与故热相薄,重发热病,名曰余热病也。”

不仅如此,外感热病热邪未尽时也不可食肉,以“肥者令人内热”,食肉则可导致热病复发。故《热论》明确指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这是外感热病在饮食护理中的一条重要理论。

中寒 《素问·调经论》云:“厥气上逆,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中寒是指寒邪积于胸腹而出现的寒证。由于阴寒之气厥逆,或感受外寒,或饮食寒凉,导致阳衰阴盛,寒气独留于中,成为中寒证。

寒栗 《素问·调经论》云:“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灵枢·口问》又云:“寒气客于皮肤,阴气盛,阳气虚,故为振寒寒栗。”寒栗为外感寒邪常见症状之一,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寒气独留于外,故寒而且栗也,此外感之证也。”由于寒为阴邪,寒盛则伤阳,张景岳所谓“寒气在外,阻遏阳道,故上焦不通,卫气不温于表,而寒气独留,乃为寒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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