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法专指解表剂吗?解表剂能代言汗法吗?或者还可以再追问:汗法只能解表吗?不用解表剂而达到“汗”的结果,能叫汗法吗?反之,用了解表剂而没有达到“汗”的目的,能叫汗法吗?
笔者在《王绵之方剂讲义》解表剂的前言中搜到如下文字,为我们提供了更多讨论的支点,录之于下: “解表剂以解表药为主,辛散轻扬,善于向上向外,宣通肺气,开发皮毛,疏泄腠理……它是汗法中的一种,但不能代表汗法,它不完全是“渍形以为汗”,受风寒后,在热水泡一泡,一出汗也解决问题。”这段话明确说明了汗法与解表剂的关系:解表剂是汗法的一种,解表剂属于汗法(解表剂还有非解表的用途,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其实,汗法是法,是思路,而解表剂是工具,本就不应该混为一谈的。 “表证是由外邪的侵入,外感引起的,人体的肌表是人体的外层,最外的保护层,就像围墙,当外邪侵入,首先见表证,见了表证及时以解表药治疗,可以治愈,或减轻,这样使整个疗程缩短……”这里面似乎讲清了什么是表证,但实际上只是限定了在外感情况下的表证。肌表是人体最外的保护层,如同围墙,外邪来时可以引起“围墙”的混乱,那么杂病,内部混乱,会不会也造成“围墙”的混乱,引起表证呢?这就是“虽有表证实无表邪”的一类临床情况,这时候能解表剂吗?或者说,能单用解表剂吗? “解表剂使汗出不是目的,汗出只是药有效的标志……解表剂着重在于调整人体的营卫之气,还有疏通血脉的作用,它不仅仅解除表邪、解除表证……”这部分文字明确告诉大家,解表剂不仅可以解除表证,还有更高层次的目的——“使人体的营卫气血得到调整”,也就是帮助人体(局部或整体)恢复正常秩序。 “解表剂可用于水肿、疮疡、麻疹、痢疾等,都是因为它有表证存在……表证存在才解表,临床上见恶寒、发热、恶风、无汗或虽有汗但不正常,一阵有一阵无,虽出汗人并不感清爽,病不减轻,脉浮,这是一般表证情况,对素来身体不好,如阳气虚,舌苔薄白,夹湿夹痰者苔厚,苔是白的,说明邪还在表,尚未入里化热。”对于“表证存在才解表”、“一般表证情况”及“邪还在表”等一些描述,笔者认为不容易理解确切,如果换为“身体问题的主要矛盾在表,并且有外透之机”是否更清晰一点呢? “配伍时当视其不同的因素、夹不同的证,加不同的药,痰多加祛痰药,肺气郁加宣肺药,解表药可以宣肺,但它有侧重宣肺的药,药物的功能和归经有它特殊性和选择性,就利用这点。在方剂里,按组成配伍的原则,将其统一起来,有主有次,表现在药味上,用量上。”这些体现的是武器和弹药的问题,可以说与“汗法”和“解表剂”要讨论的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注意事项……汗出得多不代表用药得力,汗出当是……如毛毛雨连绵不断,而不是药后身上有汗,四肢无汗,头上有汗,身上无汗,上半身有汗而下半身无汗,所谓汗不是以别人看见才算,(无汗时身上是干的,切脉时就可感触到),而是感触到就行……吃药后当避风,是否卧床加衣被并不是绝对的,……(汗)门已开,又吹风,风更易进入,往往病人服药后,病不除反而加重……过去讲空气流通,开窗户,病人不在意,常是祸端,开窗也很讲究,就是两边窗不对开,窗对病人不开,护理上是讲究这些的。饮食也当注意……加强营养,最简单的如鸡蛋、牛奶,本来气化不通,虽然是表证,它也影响内在的气化功能,本身也不想吃,食而无味,此时强食必然加重病人的负担,中医早就提出这点,西医也有所认识,如在解释肝炎病人厌食油腻时说“这是病人本能的保护性反应”……解表后病轻,并未痊愈,饮食不慎,病易反复,这就是中医的“食复”,生冷的东西是不能吃的,医生在临床中要注意社会及生活习惯的变化,才能更好地满足临床的需要……”这些解表剂注意事项里的话,也是笔者认为“汗”法的关键所在。治疗,特别是对于疑难大病的治疗,一定要明白治疗的目标是“重建体内新秩序”,而不只是表象减轻(不断“得效”而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容易得病的例子并不少见),这就需要帮助患者认识到自己的“治疗疾病的主体地位”,这样才会达到整体持久健康、“内在的气化功能”保持稳态的战略意图。 综上所述,汗法和解表剂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法是思维、思路层面的,剂是工具和实际措施层面的,不可混为一谈。汗法引导的是一种临床的战役导向,即在离中心脏器最远的地方解决问题,在“法”的层面。而解表剂是为解除“围墙”外袭而设计的战术套路集合,是方的层面、具体实施的层面。形象点说,解决一个坏人,武器就够了;解决几十个人的据点,战术就够了;而解决几十万人的“持久战”,没有战略和战役的设计,只靠战术就不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