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作为实践医学需要继承与创新,能否生存与发展取决于疗效,能否赢得更大的疗效取决于人。
因此,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第一要素是中医人。每一位中医执业人的梦想是成为“名医”。医术至精、医德至诚、方为大医。人们通常认为,大医即为“名医”,却忽略了“明医”。
“名医”一词流传久远。说起“名医”许多人都会如数家珍,从古至今不乏其人。提起“明医”很多人就知之甚少了,这是因为不解“明医”一词其意何为。
“明医”与“名医”音同义不同,有关联也有不同。多年以前,余瀛鳌、王永炎两位中医名家从不同角度作了阐释,可以说是经典之说。
所谓“名医”,基本要素和条件,一是学术临床水平高,二是在社会上的名望重。
所谓“明医”,是指廉明的医生,明智的医生。一定是学验俱富,不仅是学理渊深、明晰,更重要的是诊治疾患,在溯因、辨证、论病、施治等多方面,能够心知肚明,治效显著,并富有远见卓识。
“明医”一词,似未见于早期经典医著,在金·成无己《伤寒明理论》中,当时的名家严器之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说:“余尝思历代明医,迴骸起死,祛邪愈疾”。
“名医”与“明医”,都应是人们心中的好医生因而受到尊重。但在现实情况下,可能因为存在多种复杂的社会因素,“名医”也可能有个别人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而“明医”则不应有这样的个别情况。
已故名医关幼波教授曾说:“医乃明医,儒乃达儒”,一个明医必定品性高洁、资质超群,一肩明月、两袖清风、磊落光明,绝非浪得虚名者可比。
李孔定教授曾说过:“名医不是说所有病他都能治好。一个好的医生不过是医错时间少、医错程度轻,错了自己能发现并及时改正,如此可称‘明医’。作‘明医’比作名医更难。”
由此可见,如何看待“名医”与“明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关系到中医院的发展方向,关系到“三名战略”的深化推进。因此,要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名”与要“明”,这是关系到人才培养的导向问题。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上,要以“名医”为目标,以“明医”为标准,注重“明医”的培养。“名医”不仅会水到渠成,更不会徒有虚名。将培养“明医”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工作,做高明的医生,而不是徒有虚名。品性高洁,将治心作为治病之根本。
二是重“名”与重“明”,这是关系到医患和谐的实质问题。“名医”的名声固然响亮,但切不能以名谋私,要切记《大医精诚》中所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
这是明医之道、行医之道与待患之道。“明”医会赢得好口碑,成为患者心中的“名”医,医患关系岂能不和谐。
当前,社会上追逐“明星”、贪图“名利”,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在侵蚀着医疗界,重“明”就是不要把“名医”与“明星”混为一谈,更不能将“名医”与“名利”连在一起。
三是颂“名”与颂“明”,这是关系到内涵建设的关键问题。名医,是医院的品牌,要宣传、要树立。但是,要有一个前提,名医必须是明医。
颂“名”是要深化“明”的内涵,颂“明”是强化“名”的实质,中医院需要突出文化氛围、文化环境与文化特色。要让全社会了解“明医”、崇尚“明医”,对于净化社会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医院崇尚“明医”、打造“明”文化,对于构建和谐医院、和谐医患,以及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名”与“明”要协调统一,才能更好的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名”战略是中医院创新发展的必然途径,在实施“三名”战略的具体实践中,将“三名”战略与中医院文化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依据历代中医药名家对“名医”与“明医”辩证关系的论述,笔者提出了“四明”文化观。
一明学理,做到继承创新,教书育人,明辨操守。二明医理,做到德技双馨,救死扶伤,明辨笃行。三明情理,做到情暖百姓,和谐医患,明辨是非。四明真理,做到弘扬中医,惠及民生,明辨真伪。
在“名”“明”之中诠释大医精诚和医院社会责任。只有明学理,才能够培养出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
医院人才队伍,才能高起点引进、高质量培养、高效益使用、高标准管理,无论数量、质量、结构上都科学合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
明医理,才能够传承中医精髓、强化中医理念、树立中医品牌,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符合中医学术规律、有利于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方便群众就医的办院模式。
明情理,才能够真情与患者相处,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医院注重提升医疗服务理念,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各项服务流程,尽最大可能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以此赢得患者最大的理解与信任。
明真理,才能承担起中医院责任,弘扬中医文化,宣传普及中医养生知识,引导人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将“惠及民生,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医院和医务人员责无旁贷之责任。
“名”与“明”是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关系,无论是对医生个体而言,还是对医院群体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注重“名”的同时,更要注重“明”,将知名度与美誉度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名医”引领示范,推动“明医”培养,是我们践行大医精诚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只有将“名”与“明”协调统一起来,才能有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关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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