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的疗效与处方组成、 剂量、 中药的质量 (包括品种与炮制)、 煎药方法等密切相关。可以说在 20 世纪 30 年代前, 我国的防病治病完全依赖于中医 中药, 当时及现在所用的处方大部分都是经方, 如《方 剂学》 [1 ] 收载的 308 个汤剂处方中东汉时期的占 26. 3% , 为历代之首, 其中 26. 0% 为仲景《伤寒论》 之 方。笔者试图探求古、 现代中药剂量的联系与区别时, 发现相关文献说法不一, 无法依从, 于是笔者对我国历 代中医药度量衡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考证与研究。 1 依据 对我国古代中医药度量衡的考证应以其文物与文 字或二者的结合为依据, 这样可信度较高, 当然古代因 地域、 国家、 文物的规格不同, 创制与考证者的测试工 具、 方法误差等原因, 其度量衡亦有差别。历代度量衡 相关文物如下。 1. 1 商代象牙尺 [2 ] 共 2 支, 均刻有 10 寸、 每寸 10 分。分别长15. 78 cm、 15. 80 cm, 标志着我国古代实物 标准的最早起源。今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上海博物馆。 1. 2 商鞅铜方升 [3 ] 商鞅(约公元前 390 ~ 前 338 年, 下“公元” 省略, 但引文与表头未略)在秦孝公 18 (前 344)年监制了该标准量器, 并刻铭“大良造鞅, 爰 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 。即 “十六点二立 方寸为一升” 。实测 1 寸合今 2. 31(2. 32 [4 ] ) cm;1 升 合今 199. 69(202. 15 [4 ] ) mL 。“五分尊” 中“五” 的含 义 , 《说文解字 》 :“五行也, 从二……” 。今藏上海博物 馆。 1. 3 安邑下官铜钟 [3 ] 属战国时期。器上有两次刻 铭:第一次腹部刻有“安邑下官锺, 七年九月, ……大 斛斗一益少半益” , 颈部刻 “至此” 二字;第二次唇部刻 有 “十三斗一升” 。经测:当液面齐于“至此” 时为 25090 mL , “大斛斗一益少半益” 可释为“十一斗一益 又三分之一益” , 按此当时魏国 1 益(相当“升” 量)合 225. 4 mL。秦得此器后按秦制又测:当液面与器唇 (“十三斗一升” )齐平时为 26400 mL, 按此秦 1 升为 201. 5 mL。1966 年在陕西成阳塔儿坡出土, 现藏陕西 历史博物馆。 1. 4 秦高奴禾石铜权 [5 ] 是秦昭王 13(前 294)年或 33(前 274)年铸发给高奴(今陕西省延安县东北)的。 系当时称粟所用, 重 l 石, 实测合今 30. 75 kg。1964 年 出土于西安阿旁宫遗址, 现藏陕西省博物馆。 1. 5 秦国圜形钱 [6 ] 其上有常见的重量单位, 1 锱合6 铢, 24 铢为 1 两, 16 两为 1 斤。 1. 6 永平大司农铜合 [7 ] 东汉“ ……永平三年(公元 60 年)制, 实容 60 mL 水。……”现藏南京博物馆。 1. 7 永平大司农铜合 [8 ] 容量 20 mL, 据此东汉 1 升 合今 200 mL。现藏南京博物院。 1. 8 元初大司农铜斗 [7 ] 东汉元初 3(116)年制, 容 水 1990 mL。现上海博物馆藏。 1. 9 元初大司农铜斗 [8 ] 属东汉, 容量为 1970 mL。 现藏上海博物馆。 1. 10 大司农平斛 [9 ] 东汉建武 11(35)年大司农颁 发的容一斛的标准铜量, 实测 19600 mL。1953 年在甘 肃省古浪县出土, 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1. 11 光和大司农铜斛 [8 ] 铸于东汉光和 2(179)年, 容量 20400 mL, 现藏上海博物馆。 1. 12 光和大司农铜权 [7 ] 铸于东汉光和 2(179)年, 按汉代量级当是 12 斤权, 实测为 2996 g, 1 斤为 249. 7 (约 250)g。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1. 13 司农司校 [10 ] 隋朝 “大业三年五月十八日太府 寺造司农司校” 的 “太府寺合” 1 件。实测 19. 91 mL, 1 升当为 199. 1 mL。日本山下泰氏收藏。 1. 14 营造尺与库平 [11 ] 清末铂铱合金营造尺、 铂铱 合金库平两原器和镍钢合金副原器及精密检校仪器, 宣统元 (1909)年 由国际权度局制成, 中国计量科学 研究院收藏。 2 历代中药剂量使用的单位与类型 有衡制、 量制、 度制(三者分别有单位、 进率与量 值的不同)、 拟量、 数量、 估量等单独或几种组合使用, 但以衡制为主。 2. 1 衡制 为历代变化最大、 相当混乱之首。其单位 有铢、 两、 斤;黍、 铢、 分、 两、 斤;黍、 累、 铢、 分、 两、 斤、 秤;毫、 厘、 分、 钱、 两、 斤;字、 钱、 两、 斤;字、 钱、 分、 两、 斤;千克(公斤)、 吨等。进率有 2、 2. 5、 4、 6、 10、 13、 14、 15、 16、 18 等, 但 1991 年前 16 两 = 1 斤历代相同。量 值每斤 212. 8 g [12 ] ~750 g [13 ] 不等, 见表 1。 2. 2 量制 其变化仅次于衡制。其单位有益、 斗、 斛; 升、 斗、 斛;龠、 合、 升、 斗、 斛、 石;盏、 斗、 斛;公/市升等。 进率有 2、 10 等。量值每升 199. 1 mL [2 ] ~ 1 035 mL [14 ] 不等, 见表 1。 2. 3 度制 较量与衡制相对固定。其单位有分、 寸、 尺 [2 ] ;分、 寸、 尺、 丈、 引;分、 寸、 尺、 公尺;毫米、 厘米、 分 米、 米等。进率有 3、 10 等。量值每尺 15. 78 cm [10 ] ~ 35 cm [14 ] 不等, 见表 1。 2. 4 拟量 拟量即以实物比拟的质量或容积, 用作比 拟药材或药丸大小的标准, 常用于形状不规整或细碎 不易记数的药材和丸药, 如拳大、 鸡子黄大、 麻子大、 小 豆大、 大豆大、 梧子大、 枣大、 枣核大、 鸭卵大等 [10 ] 。 2. 5 数量 对某些形体大小比较一致的药材进行计 量, 如个、 枚、 片等 [10 ] 。 2. 6 估量 应用于散、 末药等。量具有钱币、 匕、 勺、 碗、 手、 杯、 撮、 溢、 束、 握/把等。用匕、 勺取药, 抄取至 不落为度 ;“撮” 为 3 指并拢所能取的量 ;“溢” 用 1 手 所能盛的量 ;“束、 握/把” 皆以手取药的量 [10 ] 。 3 度量衡制的单位、 进率与量值的变化及使用 它与已经证实的科学预想不同, 应先是人们在生 活的交往中逐渐形成、 约定成俗后便有度量衡的标准 实物。度量衡的变化大约经过了六个阶段, 见下文及 表 1。 3. 1 形成期 度制约在商殷之前;量制约在战国之 前;衡制在战国中期或十二诸侯中晚期之前。 3. 2 实物与文字记载期 度制约在商殷;量制约在战 国;衡制约在春秋中晚期到战国中期(楚国盛行木衡 铜环权的精细天平, 其衡制为铢、 两、 斤 [15 ] )。 3. 3 第一次统一期 [16 ] 自秦始皇统一中原后, 在全 国实行了统一的度量衡制。 3. 4 第二次统一期 [7 ] 到了隋代, 量值度制接近、 量 制接近或等于、 衡制则大于国际单位, 但在单位上有重 大突破, 使用了毫、 厘、 分、 钱、 两、 斤制。 3. 5 第三次统一期 1928 年中华民国确定了“一二 三权度市用制” , 即 1 公升 =1 市升, 1 公斤 =2 市斤, 1 米 =3 市尺, 这样有效地从旧制向新制国际单位的过 渡 [17 ] 。 3. 6 第四次统一期 1977 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 已明确规定要逐步采用国际 单位制;根据 1977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计 量局等单位 《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请示 报告的通知》 精神, 从 1979 年 1 月 1 日起, 全国中医处 方用药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g” 为单位的国家标 准 [18 ] 。1990 年年底以前, 全国各行业应全面完成向法 定计量单位的过渡。自 1991 年 1 月起, 除个别特殊领 域外, 不允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19 ] 。 注:表中 “进率” 未标明者均为十进率及衡制中的16 两 =1 斤(各数据均照原文献中的小数位数;能除尽的保留除尽小数;余均保留 2 位)。因无文献参考, 表中其余未填部分未填, 按 “约定成 俗” 的原则, 沿用前代的。1901 年第3 届国际计量大会关于升的定义:对于高精度测量, 体积单位是质量为1 千克的纯水, 在其最大密度和标准大气压下所具有的体积, 这一体积称为 “升” (1964 年 第12 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废除第3 届国际计量大会对升的定义;声明 “升” 这个词可用作为立方分米的专门名称;建议不用升这个名称表示高精度的体积测量结果)。1954 年第 10 届国际计量大 会决议采用米(m)、 千克(kg)(公斤)等 [32 ] 。★北朝是我国历史上与南朝同时代的北方王朝的总称, 其中包括了北魏、 东魏、 西魏、 北齐、 北周等数个王朝 4 讨论与建议 4. 1 历代医家对古代与当时量制、 衡制的换算存疑 北宋庞安时在 《伤寒总病论》 [20 ] 中“设有问今之升秤, 与古不同。其要以古之三升, 准今之一升;古之三两, 准今之一两 。 ” 《本草纲目 》 “ ‘今古异制, 古之一两, 今 用一钱可也 。 ’ ‘现在从其说, 汉之一两, 可用 3 g’ ” [1 ] 前二者中的 “古” 指的是哪个朝代、 量值是多少并不清 楚。按庞当朝 588. 9 mL/L ~ 702 mL/L、 40 g/两 ~ 41. 3 g/两与战国 ~ 晋与十六国 200 mL/L ~ 230 mL/ L、 13. 3 g/两 ~17. 69 g/两比照, 当朝的量制与衡制是 “古” 的 3 倍左右, 所以“以古之三升, 准今之一升;古 之三两, 准今之一两” 有一定的可信度。按《本草纲 目》 当朝 3. 73 g/钱与战国 ~ 晋与十六国 13. 3 g/两 ~ 17. 69 g/两比照, 当朝的每钱与 “古” 的每两相差甚远、 与南北朝 ~ 元代 13. 3 g/两 ~ 46. 88 g/两就更远了, 所 以 “古之一两, 今用一钱” 的理论值得进一步探讨与商 榷。而 “汉之一两, 可用 3 g” 虽从 《本草纲目》 之说, 但 有以讹传讹之嫌, 且更应按 《本草纲目》 当朝约 4 g/钱 计算。 4. 2 古代医家的笔误导致药量的错误 如梁代陶弘 景 《神农本草经集注·序例》 中云:“ ……今则以十黍 为一铢……” , 之所以会产生“十黍为一铢” 这样的错 误, 其原因可能为陶氏之笔误, 即将一百误写为十;或 是错简;后世在传抄时也将错为“十黍为一铢” , 这种 笔误或错简在中国古籍中是相当常见的。而当唐·孙 思邈抄录这一段原文时, 发现了陶氏之说与法定度量 衡不同, 就姑且存疑, 称之为 “神农秤” 了 [12 ] 。“古之一 两, 今用一钱” 的理论是否犯了同样的错误, 值得考 证。 4. 3 古代处方药量比处方组成更保密 “中国有句 古话, 叫做中医不传之秘在于药量” [12 ] 这是不是历代 医家所习用, 更值得深入研究。 4. 4 同一文物不同学者所测“量值” 不等及规格交待 不清 如对商鞅铜方升的实测, 有 1 寸合今 2. 31 cm [3 ] 、 2. 32 cm [4 ] 的;这与考证者及其测试工具、 方法误 差等原因有关, 但信谁的? 又如永平大司农铜合 “ ……实容 60 是说 mL 水” , 而郝万山 [7 ] 紧接下文归纳 为 “汉 1 合等于 20 mL” , 按此应为 3 合铜具或当朝的 大制。 4. 5 同一时代的量制不同学者的研究结果不同 如 “魏齐斗秤, 2 倍于古 [21 ] ” 、 “齐以古升五升为一斗 [10 ] ” , 前者为古代的 2 倍, 后者为古代的一半。 4. 6 应对古代度量衡制进行系统研究 经方仍是现 代中医药应用的主流, 建议权威部门与人士对古代度 量衡制的单位与进率及量值进行系统的研究, 特别像 《方剂学》 为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必读教材, 正确换算古 代用量非常必要, 否则会遗误当代与后人。 4. 7 数量单位仍在使用 如个、 枚、 片、 对、 条这些单 位在中药处方中常见, 如从产地到零售蜈蚣都是以条、 蛤蚧以对(二者只有大中小的区别)进行交易;大枣以 个/枚、 生姜以片在处方中常见。对于前二者的规范可 能有一定的难度;但后二者实际上可用法定单位“克” 配发, 当然更要医生、 药学人员遵守这些法规。 4. 8 中医药度量衡现在只能使用的法定单位 我国 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 门名称的导出单位;(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 位;(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6)由词 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22 ] 。因 此, 中医药度量衡的法定单位:长度米、 体积升(分米 3)与米 3、 质量千克(公斤)与吨及三者与“用于构成 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 [22 ] 的组合, 废除了分、 寸、 尺、 公里;龠、 合、 斗、 斛;毫、 厘、 分、 钱、 两、 斤的传统 单位。 来源:上海中医药杂志 作者:张志国 杨磊 邓桂明 欧阳琳 黄雍 陈文明 吴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