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是中医临床医学纪实的载体。章太炎曾说:“中医之成绩,医案最著。”过去不少先贤的宝贵经验,都是通过立案才能保留下来。治学重在真凭实据,而医案就是前人临证裁治、辨证用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真凭实据。医案对中医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应予重视。
由于社会大背景和各家学术观点的不同,医案学的发展非常复杂。著述医案的动机、目的、方式、题材各有不同,其中,难免会有玉中有瑕、鱼目混珠的现象。此类医案内容古奥晦涩、隐秘难测、有脉无证、有药无量、过于简略或拉杂冗长、以文代案、修饰词藻、大做文章、喧宾夺主而没有实质性内容,所谓“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文心雕龙》)。薛生白对此类医案颇为反感,读喻嘉言《寓意草》后,批评其“才宏笔肆,专以大言欺人”。吴达说:“医案之刻,每炫其长而匿其短,有愧于心之作也”(《医学求是》)。秦伯未曾说:“医非学养深者不足以鸣世,书非选抉严者不足以为法。”故医案的学习,应当采取葛洪“多闻贵要,博见善择”的治学精神,以学习近代医案为主,兼参古代论述,去粗存精,去伪存真,是为学习法度。
有人强调读案胜于临证,甚至说读案可以代替实习。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因为学习他人的东西,毕竟是第二手资料,属于间接识记,不符合《实践论》要求。陆游有诗云:“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一名中医,“不临证而专信前人,杂采诸说,无所折衷,未免有误承之失”(《本草从新·序》)。因此笔者认为,读案可作为临证的借鉴,临证则能使读案所汲取的经验得到升华。所以说:临证第一,读案第二。(张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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