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累计接受防治“非典”社会捐赠11.85亿元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程云杰)记者16日从民政部获悉,截至15日下午3时,我国各级民政和卫生部门、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已累计接受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11.85亿元,其中现金捐赠7.66亿元,物资折款4.19亿元。
其中,由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的捐赠款物为3.32亿元,各地民政和卫生部门、地方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系统接受的捐赠款物达8.53亿元。
目前,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已分配捐赠款物2.85亿元,占接受捐赠总量的85.8%。
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受了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12个地区接受的捐赠款物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北京最高,河北其次,分别为2.65亿元和1.55亿元。(完)
20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