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立6个督查组,全省督查防非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会议和全国预防非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非典防治工作力度,防止今冬明春疫情爆发流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6个督查组,自2003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对全省各市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一次督查。
重点检查四方面工作
10月24日下午,省政府江海燕副秘书长在省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查组全体成员会议。会上,省政协副主席、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对非典防治工作督查进行了动员并作具体布置,他要求重点检查:
1、各地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2003~2004年非典防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2、各地是否建立了统一的领导机制,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
3、各地是否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三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设经费投入及政策倾斜情况。
4、检查各地疫情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等。
每市检查定点医院一所
这次督查每个市检查定点医院1所,着重了解医院的非典救治、院内感染控制、 I CU室、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情况;检查发热门诊1个,检查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着重了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建设情况、非典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报告情况,疫情分析和报告情况;检查口岸防非典情况,重点检查口岸协调小组的工作运作情况、口岸防非典“八个坚持”、“五个到位”和“五个不漏”情况等。(符信)
2003.10.25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