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抬头:8个月粤发现115例狂犬病
(信息时报 记者盘和林通讯员广卫)
近日四厅局通报广东2003年疫区防治工作情况目前全省已捕杀17万犬只
全省的狂犬病由1996年12例逐年上升,今年1~8月全省共发生了115例,部分市(县)疫情反复十分明显,且有继续发展的势头。近日,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厅局向社会通报了2003年疫区的防治工作情况,再次重申,狂犬病疫区必须100%灭犬。
捕杀违章犬逾17万只
根据有关精神,8月11日至15日,省卫生厅、公安厅、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狂犬病防治工作检查组,对近年疫情比较严重的茂名市的信宜、云浮市的罗定、清远市的连南和韶关的乐昌市(县)的狂犬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其余各市进行了自查。
督查发现,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认真做好被犬咬伤者的伤口处理和疫苗注射工作。初步统计,1998年至今5年半时间全省共及时(3小时内)处理伤口774986人次,占犬伤人总数(1200166)的64.57%。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省犬免疫共1920117只(应免疫4499836只),特别是广州市犬免疫率达90%以上。县、乡镇政府与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捕杀违章犬、可疑病犬(含疫点处理犬只)、野犬共173096只,工商部门组织查处违规销售行为5105宗(只)。
近六成人死于没打疫苗
通过检查发现,尽管全省防治狂犬病工作取得了较多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大量犬只到处流荡,疫点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犬类免疫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等。
另外,据统计全省养犬总数约由1998年的862131只上升到2002年的1241735只,净增长379604只。全省1998年~2002年共发生326例狂犬病病例,其中195例没有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占总数的59.81%。
广东省有关单位再次重申,严禁未经检疫合格的活犬、犬肉、犬皮上市。疫区必须100%灭犬,一年内不能养。
疫情报告将与急救120、消防119、公安110之间的联动
(记者盘和林通讯员陈广泰)最近,广东省卫生厅公众网公布了624家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名单,假设今冬明春SAR S再来,这些医院将实行网上直报,第一时间将疫情报告到国家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以缩短中转时间。据悉,这是省卫生厅加快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内容之一。
按照国家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广东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构建覆盖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类医疗等机构的信息网络系统,网络触角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室。计划在2005底前完成系统建设任务。
今年底完善SAR S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做到县及县以上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疗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和具有上网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必须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专报系统”直接上报,完成SAR S临床症状的监测工作和分析预警工作。
加强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数据分析、预警能力建设,与急救120、消防119、公安110之间的联动协作,充分利用GPR S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这一目标计划在2004底完成。
200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