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有加大趋势
方舟
记者昨日从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上获悉,《职业病防治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卫生厅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全省每年职业病发病人数约为300-400例,并呈增加态势,至去年底仅尘肺病患者就超过2万人,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八成乡镇企业存在职业危害
据统计,我省83%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几种主要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检出确诊率高达15.8%。自1991年至2001年10年间,全省新发职业病5183例,其中尘肺病例4120例,约占80%。尘肺病发病主要集中在煤炭、机械、铁路、建材等行业,发病地区主要集中在铜川、渭南、榆林、延安等地。虽然职业病发病仍以每年300-400例递增,但实际上大部分急性职业中毒和农村农药中毒没有报告,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的职工卫生在我省也几乎是空白,所以全省真正职业病例应该高于目前报告数据。
据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介绍,仅尘肺病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6亿元,间接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一些企业对职业病熟视无睹
李鸿光厅长指出,目前,随着乡镇企业、私人及外资企业大量增加,新兴产业发展和新技术引进造成的新职业危害因素大量增加;企业不配置防护措施,不提供劳保用品;地方上放松对企业的监管和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缺乏职业危害认识,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等等使得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人有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和获得赔款的权利。李厅长说,洛南县陈耳金矿出现42名民工疑患尘肺,根本原因就是职业卫生法制工作没有跟上。据了解,省卫生厅已经派人到商洛地区调查了解情况。
20日起调查职业病危害状况
省卫生厅要求从本月20日起至4月20日,对全省职业病危害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行业分布及危害现状。调查涉及的用人单位包括国营、私营、三资、乡镇企业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省卫生厅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毒物、物理因素、放射线等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物质;职业病是指省、地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正式诊断的各种急慢性职业中毒、尘肺、放射病及物理因素引起的其他职业病。
华商报
20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