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新增13种
昨天从劳动部门获悉,国家日前公布了新的《职业病目录》,有13种疾病被新增进目录中。
据悉,原目录将职业病分为9大类,此次颁布的新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被单列为一大类,新增进目录的职业病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大类中,如由于工作中接触射线而产生的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7种疾病被列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大类。另外,由于从事纺织、橡胶等工作导致的钡及其化合物中毒、从事铀矿作业导致的铀中毒、从事化工行业工作产生的偏二甲基肼中毒、主要由于从事农药生产产生的一甲胺中毒,以及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也被列入目录中。
13种疾病被新列入职业病的原因,是因为职工在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会引起上述疾病。
200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