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不知如何申请医疗鉴定
【金陵晚报报道】 昨日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第一天,设在南京市第三医院的南京市医学会鉴定办公室度过了“平静”的一天。不过,市民陆续打进的热线电话却使工作人员碰到了新问题,大多数市民不了解如何申请做鉴定。
昨日,医学会没有接到启动后的第一起申请,但却接到了市民关于申请的疑问,有的患者甚至认为,自己觉得身体受到损害就可单方面申请鉴定。南京市医学会秘书长薛邦解释说,其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有3条途径,首先是由法院委托处理的医疗事故鉴定。再者,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患任何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时,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移交医学会。最后一种情况是,患者和医院对医疗损害事实、原因等各执一词,因此双方均认为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争议,医患共同来到医学会委托鉴定。
记者 潘钟
金陵晚报
200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