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错输异型血已构成医疗责任事故
案情
死者金××,男,57岁,上海青浦人,农民。1988年9月14日中午因突然吐血送××县人民医疗,诊断为“食道静脉破裂出血”。病者于1988年8月15日曾在该县人民医疗施行胃大部切除术(华罗氏Ⅱ式)。9月10日愈合出院。
既往史有晚期血吸虫病、肝硬化,1961年作过脾切不可除术。
入院体检:T37℃,P80次/分,BP100/60,神志清晰,对答切题,一般情况欠佳,全身皮肤粘膜苍白,颈软,心肺(一)腹平面图软,剑突下压之不适,无明显压痛及反跳痛,肠鸣音正常,NS(一)。
入院后当天下午5时吐血鸡300毫升(血呈暗红色)。经过补液、输血(入院时紧急输血600毫升)应用垂后素及年轻腔插三腔管压迫止血等治疗后,血压稳定在90/60mmH。15日上午又输血200毫升和补液;下午2时50分,病情稳定,血压一直保持在100/60mmHg之间,体温、脉搏正常,无异常现象。
9月15日下午3时5分,当日上班护士张×将办公台上15广西壮族自治区顾×דA”型血与输血单核对后准备给15床输血。当她走出办公室时,正巧遇上加2床金××家属而对张×说:“加2床盐水没有了,张×即跟家属去加2床处,因加2床上午输过血。吊有输血皮条,张某拿着15床的“A”型血示经核对而给加2床金××输了(金是“O”型血)。见血开始滴了,就返回到治疗室准备4点的注射药。此时为了3点1`5分左右。过了一些单,15床家属向另一位护十杨××反映,为什么还不给15床输血。杨×见少了一袋血,便函问张×15床的血压计给谁输了?张××听了大吃一惊,马列上讲“不对,我错给加2床了。”(事后推算输血时间已输7~8分钟)即拔去输血针头,接上5%葡萄糖盐水,观察病人时已见者发准发抖。张与杨一起向另一位护士徐×汇报输错血的情况,徐到加2床处看了病人后,即到办公室向苗××医生汇报。苗即口嘱用非那更25g肌注,葡萄糖酸钙一支静推注,地塞米松10mg加入糖水20谋取毫升静推,并问病人“有何不适?”病人说“肚皮里难受想吐。”到4点钟左右患者发冷发抖另剧,烦躁不安,恶心呕吐,脉搏快,血压测不出,病情明显恶化。即将功赎罪静脉切开,见血管壁苍白,血管内无血。三联针从静脉内推注,同时又施行胸外心按摩,终因抢救无效于4点30分死亡。
9月16日下午4时从尸体心脏抽出尸检验结果证明为“O”型血,RBC446万/mm3,从膀胱部位抽出尿液30毫升,化验检查结果血红蛋白尿(一)。
该院术委员会对金××的死亡案进行临床恙例讨论:分析死亡与输血的关系,认为输错异型血是事实,但是病人本身休质差,胃切除术后尚未复原,又有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出血,错输异型血促进休克发生而导致死亡。家属对此死亡结论不服,而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青浦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我所法医学鉴定。
评析
经研究结论如下:根据案情和病史记载,死者金××因肝硬化、食道静脉脉曲张破裂出血收住院治疗,当时病情虽然危重,但经过输血、补液、三腔管压迫止血等治疗措施后,病情趋渐好转,且有稳定之势,血压维持在90~100/60mmHg,脉搏、呼吸亦较为平面图稳无活动性出血表现。可是当病人输入异型血后病情即发生急剧变化,很快出现了冷发抖、呕吐、烦躁不安等症状,于1小时左右时间内死亡。这些表现符合输入异型血后引韦的过敏性休克死亡。肝硬化、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出血不直接构成本案的死亡原因。
当班护士张×因工作疏忽大意,违反“三查开对”操作规程,以致“张冠李戴”错输异型血,就其事故性质应属责任事故。
200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