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
近年来,个别患者及其家属打砸医院,殴打、杀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仅在北京的大中型医院,近3年来,就发生伤害医务人员事件502起。今年5至7月,北京、湖南、四川、西等省市区又有十余起这类案件见诸报端。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的少数医患矛盾急剧升级,有向暴力事件演变的趋势。这些问题的
出现,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引起了医务人员的严重不安,直接影响了广大群众就医,应当坚决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今天,本报全文刊发了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表明了国家主管部门治理这类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诚然,医患冲突的发生,原因比较复杂。由于医学存在的未知性与风险性,即便在医学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有相当一部分疾病诊断困难,治愈无望,不少疾病还有较高的误诊率。医学的对象是千差万别的人,就是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也会出现向复杂化转化的可能。客观地说,即使医学名家,在一生行医生涯中,也很难避免误诊误治。因此,如果对医疗抱着过高的期望值,认为进了医院就能百分之百治愈疾病,一旦碰到问题,即可能引发冲突。
近年我国的医疗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医疗条件也得到了改善,但是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也在快速增长,加上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疗模式,有很多不适应今天的需要。当前正在进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是为了解决这些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优质的服务”的改革成果。但是,改革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中出现的例如看病吃药费用实行分担机制等变化,会使一部分人感到不适应,矛盾和冲突引发在就医过程中,就可能导致医患冲突。
应当强调的是,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收受红包等问题,也是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对这个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下大力气治理整顿,通过深化医疗机构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同时,鼓励广大患者监督医疗服务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坚决查处不手软,树立医务卫生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我国正在向着法制化轨道迈进。尽管医患冲突的原因复杂,不易避免,但是,一旦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采取理智的态度,依靠正常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不应当在医院聚众闹事,甚至对医生护士大打出手。因为医院是救死扶伤、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神圣场所,任何人无论有何种原因,都绝不允许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设想,如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终日生活、工作在惶恐之中,他们怎么可能全身心地救治病人?!如果医生在全力以赴治疗危重病人前,先要顾虑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他们又怎能不畏首畏尾,甚至放弃努力呢?!可以说,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的最终结果,受害的还是广大渴望得到救治的患者。与此同时,还要强调的一点是,打
人犯法,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此时医患纠纷就会上升到刑事案件,对闹事者来说,也会带来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至于个别人企图靠打砸医院希望获取利益的卑劣行为,终将达不到目的,并逃不脱法律的严惩。
当前,各级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正在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卫生部和公安部的联合通告,对各地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格遵守《通告》的要求,为营造和谐、融洽的医患关系,为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发展,作出我们应尽的努力。
200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