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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是权利 医生告知是责任

患者知情是权利 医生告知是责任

  无论谁生病去看医生,都希望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用什么方法治疗,吃什么药才能好起来。这是病的正常心态,也是病应该享有的知情权。

  病要求满足知情权是正当的,不仅因为病花钱买了医疗服务,应当得到相应价值的劳务,而且技术上是医患关系中的弱者,缺少医疗方面的知识,自己无法为自己进行治疗,只好把生命托给医生。那么,医生、护士就有特定的义务和责任,对病实施正确的治疗,向病及其家属告知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用药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医生,应该尊重和满足病所应享受的这种知情权。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病却往往得不到这种权利,即使询问也常常被医生敷衍。有的医生还没有了解清楚患者的症状,就挥笔开出了大堆化验单和物理检查项目,将病推给了机械和生化诊断。有的医生一边接电话或与他说话,一边给患者听诊或切脉。对上述非规范诊断程序、过程和不负责的做法,如果患者提出疑问、询问和请求,遭遇的常常是医生的白眼。还有病看不懂化验单、X光照片和其它物理诊断数据单,这本无可厚非。例如,就说血常规化验吧,所查白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18项内容,单上都是以英文缩写出现的,绝大多数患者是看不懂的。如此摸不着北自然要问医生,很少有医生会给予耐心解释的。

  作为医生,不仅在医术上应该精益求精,给患者最佳的治疗方案和正确有效的治疗,而且应该具有仁爱之心、崇高的格和强烈的责任感,能够尊重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尽量减轻病及家属的心理负担。记不清是谁说的了:医生不仅应该医病,更应该医。(吉林辽源市 郑育林)

民报

20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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