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处理医疗纠纷的体会
近年来,医疗纠纷急剧增多,笔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从医院的临床调到了门诊办公室,接待、处理棘手的医疗纠纷成了我的第二专业。干了几年,处理大小纠纷二三百件,感受颇深。现将体会整理出来,供同行参考。
一些纠纷发生后,往往在现场即燃起战火,这时首要的任务是疏导,设法让对立双方离开现场。这样做有如下好处:减少围观,降低负面影响,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待“一个巴掌拍不响”后,告诉患方你的身份,代表院方;任务,专门接待投诉;请他到办公室商谈。接待人员给病人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接待人员要做到和蔼可亲,稳重大方,办事利落,让当事人能产生信任感。
患者是为看病而来,之所以产生纠纷,绝大部分是医院的工作未做到位,病人感到“花钱受了委屈”或“没治好病,倒要了命”等等。因此,在处理纠纷时,接待人员对病人要有同情心。这种同情心,对整个处理过程,是非常有帮助的。当涉及到问题实质时,当事人可能会勃然大怒,过激者会动手伤人。此时,接待人员要极为冷静,不要形成新的对抗,要设法请对方坐下来,自己也坐下来,这样可以与病人有效地对话;当病人在申诉或发泄时,一定直视病人,耐心倾听,不要中途打断或忙于解释。采取这样的态度,病人会觉得你是诚恳的,值得信任的。当病人吵吵闹闹地出完气后,他就急于想要得到你的表态。但在事情的真相未搞清之前,千万不要轻易表态,以免给解决矛盾带来困难。
目前的医疗纠纷中,一般是为“经济赔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既不能偏袒义务人员,也不能一味迁就病人,挫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做到既有原则,也有技巧。如果是因为我们的服务没有到位,但并无过失,我们要求科主任带着当事医生向病人赔礼道歉,并满足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我们也代表院方向病人道歉,当面批评医务人员。经过这样处理,小的纠纷一般可以很快解决。
有些病人无论你怎样解释,他就认准一个理“赔钱”。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正告患者,要向获得赔偿,必须遵照正常的索赔程序,胡搅蛮缠不行。要主动热情地告诉他索赔的依据和方法。当病人明白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多数人会放弃索赔要求。
对于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领导的立场和态度非常重要。有很多病人在我院闹过后,丢下一句话:“法庭上见。”我院领导始终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没错——不怕;有错——法庭判,我认;恫吓敲诈——没门。由于院领导态度明朗坚决,我们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底气就足多了。
医院不要怕病人打官司,塞几个钱息事宁人,最终不会有好结果。一是纵容某些人的不法行为,在社会上传开后,一遇风吹草动就有人争相效仿;二是亵渎科学,只要死人,就是医生的错,不分青红皂白就赔钱,今后谁敢当医生?三是当事者得不到教育,诊疗中如确有过失,是责任事故还是技术事故?如触犯了法律,当事人岂不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死者岂不成了冤死鬼?所以说,不论从哪方面讲,重大的医疗纠纷的处理,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故为依据,除此之外,别无出路。
笔者坚信,医院通过各种制度、方法、手段努力防范、化解医疗纠纷的发生,这是最重要的。出了医疗纠纷要不怕、不推、不拖,同时紧紧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再大的纠纷都会有办法解决。
伽玛医生
200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