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成都名医沈绍九(1865-1936),名汀,浙江绍兴县人,他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为贫穷患者义诊送药,传为佳话。
沈绍九于1896年在成都正式开业行医。当时成都一些中医对“伤寒”与“温病”的治疗,往往混同起来,用治伤寒法治温病,治温病法治伤寒,致使许多病人,轻病转重,重病转危。沈绍九能条分缕析,辨证施治,经他诊治的病人转危为安,致声誉日隆,前来寓所求医者不绝。沈绍九体质素弱,乃略提高诊费加以限制,门诊费一元大洋,出诊费最高时达到8元。但他对于患者,不论达官显宦、富商大贾,还是升斗小民,都一视同仁,诊断处方,决不马虎。
如此之高的诊费,沈绍九取之有道,用之亦有道,对贫病患者,还送医送药。从1905年起,自出巨资,约集成都医生,在当年顺城街安乐寺内首创一所义务送诊送药的医馆,病人诊病拣药概不收费。前往就诊时,只须按照发给病者的签号,依次诊病、取药。每年夏天4月开诊,至秋天9月为止,来就诊的人,每年总在一万人次以上。在馆应诊的医生,都是沈绍九出面邀请的名医。沈绍九本人亦到医馆义诊。维持这个医馆运营,每年约花费三千大洋,直到1936年沈绍九去世后才停办。
一次,一位拉黄包车的苦力来治病,说自己头昏、脚沉、腿发软,央求沈绍九帮忙医好他的病,才能继续拉车养家糊口。沈绍九扪脉之后,并不处方,却喊家里人把为他炖服的汤药端一碗出来,叫黄包车夫喝完,并叮嘱车夫隔天再来喝一碗。喝过几碗以后,车夫精神好起来了,病也好了许多。车夫感谢之外,向沈绍九说:"老师这汤药真好,请把药方开给我,我好自己去买药来吃。"沈绍九笑着说:"这药方太贵,还是你来我这里喝好了。"
一次,有位老者携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子在医馆门口徘徊,说是凑不足一元的诊费请沈绍九复诊。沈绍九知道后不但免收诊费,还送大洋4元,作为孩子的药费。
沈绍九平素为人,轻钱财,重然诺,讲义气,好宾客。家中座客常满。他喜欢皮影戏,常邀友朋同观。极重视故旧交情,友人丁咏凤夫妻相继病殁,留下子女各一,年方七八岁,丁的亲友无人过问,沈绍九遂把这两个小孩收留教养成人,并为他们婚嫁。友人王某死后,遗孀体弱多病,伶仃孤苦,他长期按月资助。其老友安徽洪某,客死成都,留下一妇一子二女,生活十分困难,他随时关怀,使他们免于冻馁。 (杨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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