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大律师感冒了,一个礼拜过去,依然时好时坏,只得就医。 来到挂号处,护士说:“挂号费2元,病历费10元。” 律师不解:“病历费这么贵?不就几张纸嘛。” 护士说:“是啊,但这纸是法律文书,是你就诊的重要凭据。” 律师点点头:“对,有道理。” 看病的医生是位专家。问道:“怎么了?” 律师:“感冒了。” 医生:“头疼不?” 律师:“疼。” 医生立即开出一张CT检查单:“去,做一个头部扫描。” 律师:“我是感冒,扫描头部干什么?” 医生:“排除一下脑血管疾患。” 律师:“我不做,看感冒还要花几百元钱扫描,我拒绝。” 医生点点头,递过一张文书:“签字,签字就可以不做扫描。” 律师接过文书,上写:“本人拒绝做头部CT检查,如果因脑部疾患引发意外与医院无关,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律师想了想,说:“好,我做。” 律师做好了检查,又回到了诊室。 医生:“感冒几天了?” 律师:“一个星期。” 医生开出两张检查单,一张心电图,一张心脏彩超。 律师:“我心脏没问题,不用查了吧,又是好几百元啊。” 医生:“病毒性心肌炎是病毒性感冒的常见并发症,通常可能发生在感冒一周以后,如果不做检查可能出现漏诊。如果漏诊,医生须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不耐烦了:‘我没心脏病,不做。” 医生点点头:“签字,签字就可以不做。” 律师接过文书,想了想,说:“好吧,我做。” 律师做好心电图和彩超,已是中午,医生准备下班了,律师说:“喂,我还没看好呢。” 医生:“根据《劳动法》,我们实行固定工作时间,有权享有休息时间。你下午来吧。” 律师语塞,想了想:“难道中午你们就不救病人了?” “救,”医生笑了笑,“你可以去看急诊科,如果你的病情比较急的话。” 律师摇摇头,自忖:不就感冒吗?吓唬谁呀。 下午,医生准时开诊。医生问道:“嗓子疼吗?” 律师:“是啊,感冒不就这样吗?” 医生:“嗓子疼通常是由链球菌引起的,往往会引发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肾小球肾炎……这样吧,这心脏是查过了,再拍个片子看看关节,做个肾脏穿刺排除一下肾炎。” 律师一听,脸都白了:“穿刺,很危险呢,人家验个尿不就行了吗?” 医生:“从法律上讲,只有肾脏穿刺才能确诊肾炎,验尿只能作参考。” 律师狠狠心,跺跺脚:“我不做,拿来,我签字,出了事不找你们。” 医生点点头,继续问:“发烧吗?” “烧。” 医生:“需要化验检查,排除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丁肝……” 律师咬咬牙:“我签字,不做检查。” 医生:“咳嗽吗?” “咳。” 医生立即开出会诊单:“去痔漏科会诊一下。” “痔漏科?”律师急了,“感冒看痔漏科?荒唐!” 医生:“十人九痔,咳嗽会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能加剧痔疮,痔疮严重可能引发大出血……” 律师:“我不做,死了拉倒。” 医生:“好,签字。” 律师愤愤地签完字:“还有多少字要签,我什么都不查,什么都不会诊,我就看感冒。” 医生拿出一沓文书:“太好了。你慢慢签吧,我要下班了。” 律师急了:“你先给我开点药,字我会慢慢签的。” “不行,”医生很坚决,“我吃过这亏,你不签字,我不开药。” 律师带着几张还没签完的文书走出诊室,这时,手机响了:“什么,医疗纠纷?我当然受理。什么?病人死了,医生履行告知义务了吗?让你们签字了吗?让你们会诊了吗?没有!好的,没问题,这官司我们赢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