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克服非典影响,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不能放松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也涉及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当前防治非典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倍努力,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近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形势仍很严峻。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下岗失业人员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城镇登记失业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突发,使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给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不利影响,实现今年工作目标的任务相当艰巨。
对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积极防治非典的同时,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继续巩固和强化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将这方面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五项具体目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是否落实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从措施办法、资金投入和督促检查等方面给予保证。除了非典型肺炎疫情暂时比较严重的地区外,其他地区均要按月、按季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的完成进度,落实部门责任制。要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岗位有机结合、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具体措施。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岗位和机会。
去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国家出台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一系列再就业扶持政策。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这些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努力为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更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当前,还要特别注意把防治非典型肺炎和开发社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结合起来,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非典疫情对就业的影响日益显露,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明显减少,个别地方出现企业裁员现象。对此应明确,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在政府采取扶持性措施的情况下,疫区企业不得随意解雇员工,而要尽可能稳定就业状况。要坚决制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非典患病职工和疑似非典职工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农民工解雇、转移或遣送。对因疫情影响而停业、歇业的用工单位,可比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和办法,给民工发放生活补助。对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级政府要及时将其纳入“低保”,给予救助。(记者/白天亮)
人民日报
200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