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鉴定 遭遇遗留问题
晨报讯(记者佟彤)将承担北京地区医疗事故鉴定任务的鉴定中心,目前已经基本准备就绪,将有1500至1700 名专家进入鉴定专家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据估算,一例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大约为1 万元。
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由北京医学会负责管理,将承担在首次事故鉴定中仍存在争议的再次鉴定。该中心位于万寿路附近,占地面积400平方米。专家库的专家来自全市50所三级医院,均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他们将在9月1日正式开始受理鉴定案例。目前,鉴定的具体价格正报市物价局审批,有关部门表示,定价将采取尽量低收费的宗旨。
虽然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到9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已频繁接到要求鉴定的电话。一些患者家属听说新《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就将鉴定时需要的尸体放在医院太平间冰存,等候那一天的到来。中心的筹备牵头人、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副秘书长常晓燕估计,《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月,接受的鉴定案例肯定都是些“老大难”的遗留问题。
鉴定中心为医院解难-中心承担全部鉴定
北京市每年的医疗事故鉴定大约为几十起,业内人士估计实际数量要更大,“因为以前的赔付额度很小,很多患者干脆在医院泡,医院不愿影响工作和声誉,患者因此能拿到更多的赔偿。”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副秘书长常晓燕说。
9月1日后,北京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将全部承担再次鉴定的任务,凡是患者对初次鉴定不满意的,都可以找到中心。
-一次鉴定成本1万元
新《条例》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鉴定费用包括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费、资料费、样本保存费、鉴定专家劳务费等。专家估计,一次鉴定的费用成本应该在一万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鉴定费用目前已经上报到市物价部门,有关部门表示,将尽量采取低收费的准则制定收费额度。
-借机推广医疗责任险
常晓燕说:“北京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成立后的另一个任务,将是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在医院间的推广。”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需要第三方的参与,在国外,出了事故之后,马上由保险公司与患者接洽处理,上了保险的医院和医生随即退出,进入下面的医疗工作。目前,北京上保险的医院为数少,基数小,保险公司赔的比收的多,很可能影响到这一险种的维持,从医生和医院的根本利益上讲,应该全部保险。 2002年09月26日晨报记者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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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