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毒住院死亡的医疗纠纷
案情
死者林小三,男性,六岁。1957年4月5日晚餐时在船民朱××家吃鱼卵后发生中毒事故,其症状为手足发麻。朱××、林小三父母及九岁哥哥未及救治身死。尚有朱子林、小三两孩子留第四人民医院急救并于6日下午脱险出院。但林小三在出院后第二天下午又突然身死,群众提出一些意见,认为医院不负责任。
评析
尸体检查
尸长90厘米。尸斑暗红色,位于仰卧位之下垂部,尸僵已全部消失。发育正常,营养一般,全身未见伤痕。角膜混浊,瞳孔扩大,球睑结膜均苍白,口腔耳腔未见异物。唇粘膜干燥。淡紫色。胸部无异常,腹部呈淡绿褐色。指甲微紫。上下肢及生殖器与肛门均未见异常。腐败已经进行。
剖栓:腹腔少量淡红色液体,胃肠充气,脏器位置正常,腹膜光滑,无粘连。横隔高度,左右皆在第三肋间。肝脏平齐肋缘。胸腔:右侧有透明的淡红色液体少量,右肺上叶、中叶和胸壁全部粘连牢固,胸腺20克,未见异常。
肺:右肺表面有机休之纤维素附着,已与胸膜粘连;上、中叶亦有粘喧嚣。该肺表面呈紫红色,切面深紫红色,呈淤血、水肿现象。支气管粘膜充血,管腔内有混浊液体。左肺表面色泽同右,切面色比右肺理深。组织较致密,充血、水肿,流出未见明显混浊。
心:心所有少量澄清液体,心重65克,外膜暗紫红色,内膜稍有水肿现象。卵圆孔已闭,冠状动脉通。左心壁肌厚0.9厘米,右心0.2厘米。右心有少量鸡脂样凝血块。各瓣膜光滑透明,左心房内膜多皱,显粗糙,但未见明显增厚。
脾:重100克,呈灰紫色。脾门周围被膜见增百厚,切面紫红色,小结肿大混浊。
肝:重520克,被膜光滑,紫红色,间有黄色斑块,切面呈紫红与灰白相间。
胰:50克,未见异常。
胃:蛔虫一条和少量粘绸液体,粘膜自溶,未见异常。
大小肠:蛔虫29条,迥盲瓣肿胀,淋巴组织明显。
肾上腺:未见异常。
肾:各重50克,被膜皆易剥离,二肾眼观大致相同。表面光滑。切面皮髓境界清楚。输尿管通。
喉头:扁桃体稍肿,喉头充血。
脑:外表充血水肿,共重1200克,未见其他异常。
组织切片检查
肺:部分肺增厚,肺泡壁充血。大部分支气管上皮脱落,腔内无渗出物,管壁充血,并有多量中性白血球浸润。一部分对支气管附近的肺泡腔内有多量中性白血球浸润,远隔部份之肺泡腔内可见中性白血球浸润。一中部份泡腔内含明中量伊红染色液,亦有一小部分肺泡隔变薄,破裂。
心:内膜及外膜未见异常,主动脉瓣较增厚,未见其他变化,心肌细胞较窄小,纵横纹结构清楚,心肌间制裁疏松。
脾:结缔组织无增生,淋巴滤泡生发中心显著,脾窦内中性白血球,单核细胞及淋巴细胞细胞均呈增多。
肝:肝细胞轻度混浊肿胀,肝窦扩张充血显著,门脉区结缔组织无增生。
胰:自溶。
肾上腺:结构清楚,未见出血、坏死。
肾:肾小球异常,由管上皮呈自溶,皮髓质间质均未见异常。
胃:粘膜层完好,粘膜下层疏松,肌层及外膜未见异常。
肠:小肠粘膜层有中等量中性白血球浸润。
脑:大脑、脑干、小脑各部除脑实质轻度充血水肿外,神经细胞之结构及排列未见异常。
四、部验诊断
1.支气管性肺炎。
2.轻度急性肠炎。
3.蛔虫病。
结论
一、本案死者林小三,虽有河豚中素毒史,但其死亡系在吃河豚后第三末下午,时间相隔颇久,而且从尸检结果看来,还有支气管肺炎的罹患,其病变足以引起死亡。因此,我们认为林小三之最近死因不能用河豚鱼子中毒来解释,而是患支气管肺炎死亡。
二、根据尸检,从肺脏的病变来看,我们认为,可能在河豚中毒以前,呼吸道已有感染;而在河豚中以后,由于呼吸机能的降低加理肺炎的严重性的可能性亦是存在的。
三、根据病历,死者在六日体温未见增高,心肺检查无异常发现,亦无其他有关肺炎的典型症状出现,因此医生对支气管肺炎的诊断是困难的。不能认为医生应生负诊断错误的责任。在救治河豚中毒的过程中亦无过失。
200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