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批省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611人正式受聘
昨日下午,南宁市400多名首批被中华医学会广西分会聘任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专家接过了医学会向他们颁发的聘书,并接受了培训。
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市民的重视。《条例》实施一周来,南宁市各医院都出现了患者复印病历的热潮,有的医院还动用保安到复印点去维持秩序的现象。
对于出现的这种情况,昨日到会的“医鉴”专家都感到了压力,广西区医学会“医鉴”专家库聘书的授予,又使与会的专家感到了一种重大的责任。
自治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石元俊主任医师仔细看了聘书后,对记者说,《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卫生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将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过去,医患之间很多纠纷都由于没有能好好沟通,而新的《条例》明确了医生在做手术前,一定要向患者说明病情,并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从这一点上来说,医患之间就必须进行沟通。同时,医生从患者的角度去考虑,对手术也会更慎重了。
经了解,目前广西各地市基本上都成立了医学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此次区医学会首批聘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有611名,代表广西医疗技术的最高水平。
作者:伍鸽玲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200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