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西安首聘775名专家
昨天上午,中华医学会西安分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批专家聘任仪式在西安市中医医院举行。首批775名专家受聘进入专家库,其中包括德高望重的第四军医大学著名颌面外科教授周树夏将军、西安交通大学著名外科专家纪宗正教授等。从受聘之日起,这些专家将承担起西安区域所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责任。
首批受聘专家之一、四医大专家代表周树夏将军表示,“《医疗事故条例》实施后,群众很高兴。医院和医务工作者在任何时候都要以病为中心,要对病人负责。”西安交大纪宗正教授说,“《条例》实施后,医患双方的关系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级受理两级鉴定
西安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任杨世德主任医师昨天表示,“与之前不同,9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中明确了医疗事故为‘三级受理、两级鉴定’,撤销了之前的区级鉴定,只保留了设区市和省两级鉴定。”他说:“所谓‘三级受理’是指区县、设区市、省三级卫生行政部门都可以受理医疗纠纷,在卫生行政部门初步认定可能是医疗事故后才予受理,并移送给医学会鉴定。”
申请鉴定须通过3种途径
杨世德说,发生医疗纠纷后,只能通过以下3种途径才有可能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可直接受理;发生纠纷后,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可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将医疗纠纷情况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初步认为可能是医疗事故的,移送给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进行鉴定。
医患双方须交数千元鉴定费用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交纳鉴定费用。与9月1日之前的收取数百元鉴定费用不同,现在申请鉴定必须交纳数千元的鉴定费用。据了解,《条例》实施后,上海市物价部门已批准收取医患双方各6000元的鉴定费用。杨主任透露,西安市申请的收费标准是3000元-5000元之间。
医疗事故共分4级11等
根据《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共分4级11等。比如因医院过错造成患者死亡的就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成植物人状态的就是一级乙等一类医疗事故等。杨主任表示,与以前相比,医疗事故的内涵明显扩大,现在只要医院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就是医疗事故。比如医院错拔患者一颗横牙,以往不算医疗事故,现在就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6种情形不予受理
杨主任提醒大家,产生纠纷后,有6种情形医学会不予受理:有一方不交鉴定费用的;有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一方直接投诉卫生行政部门的;只有一方投诉至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的;医疗活动没有终结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他再次强调,《条例》取消了技术事故与责任事故的区别,统一称为医疗事故。但分责任程度,100%的责任,就要承担100%的赔偿;没有责任,当然就不是医疗事故,也不负责赔偿。
稿源:【华商报】
200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