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医患关系 三问协和医院
武汉晨报讯 记者 毛炜 本报刊载了要做大手术先写申请书一文,此事引起业内人士及有关人士高度关注。昨日,记者再次探访协和医院,质疑协和医院《重大手术患者写申请》这一做法。
在医院,记者就协和医院所施行这一举措问询人们看法。据调查,70%的人认为此事尚存在争议,而10%的受访者认为可以理解,而还有20%的受访者认为协和医院有店大欺客之嫌。据了解,争议的焦点集中于以下几点。
■是否行之有效?
据协和医院医务处有关负责人称,即使实施了这项措施,仍有患者责怪院方。总体来说,医疗纠纷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所下降。
协和心胸外科是施行这一办法的科室之一。据医生讲,因为患者写了申请,患者医疗风险自己承担,这让医生在上手术台时没有负担,对待患者也就更为专注于救治。无形中也就促进了医疗技术的成熟,医疗差错也会减少。
多数人认为实施这一措施,无论短期对医院及长久对更为广泛的患者来说还是有利的。
■此项措施合理吗?
有人认为协和医院这是将手术风险转嫁给病人,是不合理的。因为医院应是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该院医务处有关负责人称: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不是降低医疗人员人格,以患者为“老大”。良好的医患关系应是平等关系。让患者写申请实际上是分担医疗风险。这位负责人称:实际上医疗业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医疗风险应该在医患平等的关系上看待,患者及家属承担患者医疗中的风险,而医生承担信誉、名誉的风险,因此不存在转嫁问题。
之所以会让人产生风险转嫁的看法是因为长期以来现实的医疗环境,让患者与医生之间客观上存在有彼此不信任的隔阂。
■此项措施合法吗?
申请书,在现代汉语词典上是这样解释的: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说明理由,提出请求。记者采访多名律师认为,申请书具有胁迫性,但在司法界难以认定。
而针对协和医院要求患者写申请书,律师们一致认为,在法学形式上是合同法中的一种被称做要约。在解决医疗纠纷时作为证据是有效的。
记者采访一位写申请书的患者家属,他说:院方如实告知了患者病情,在为患者选择做不做手术时,对医生的信任让他提笔。
长江报
200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