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通史》 > 中国医学通史现代卷

现代疾病防治

一、积极防治与消灭严重危害的传染病

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治组织管理工作

建国前,城乡卫生条件极差,各种疾病猖獗流行。建国后,卫生工作首先抓预防为主。把防治危害严惩的传染病作为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1950年春,中央卫生部与军委卫生部联合发出指示,开展春季防疫工作,陆续发出开展霍乱、天花、结核等病的防治工作指示、通知。政务院发动秋季种痘运动,防止天花发生和流行,并发动遏止鼠疫发生。组织召开防疫专业会议,研究制订了鼠疫、天花等19种危害严重传染病的防治方案。

1952年1月,侵朝美军猖狂地进行细菌战,使我国处于烈性传染病爆发流行的危险境地。中央迅速号召“反对美帝细菌战争,开展灭虫、灭鼠、消毒等措施的防疫运动”,在抗美援朝中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展为轰轰列列的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地制止了传染病流行。

我国第一部防疫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传染病管理办法,于1955年7月由卫生部公布实施。依照本办法管理的传染病暂定为甲、乙二类共18种;1956年增列乙类7种,共25种。本办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疫情报告网,对于发生疫情的处理,按照甲、乙类传染病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规定。

消灭或基本消灭几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

(1)霍乱:在我国是外袭性传染病,自从18世纪传入以来,发生过大小数百次流行。1949年新中国就把霍乱作为大力控制的重点疾病。各地认真贯彻综合性防治措施,使霍乱迅速得到控制以至消灭。1952年天津市发生最后一例病人,我国即再无霍乱发现。

(2)天花:在旧社会,天花年年发生,每隔几年就大流行一次。卫生部在1950年提出防治天花,为全社会人民免费种痘。全国卫生人员根据人口登记册种痘,接种率达90%以上。同时加强了对天花病人的管理和报告,发现病人立即隔离、护理和治疗、消毒、加强了监测。并通过强化免疫,在西南边境地区建立了广阔的国境免疫带。防止天花传入。自1961年以后,天花在我国已经停止传播。我国最后1例天花病人发生在云南西盟县。1979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派员来我国调查后确认:天花曾是中国严重流行的疾病,但近20年来确实已无天花病例。世界卫生组织于1979年宣布,1977年全球已消灭天花。我国比全球消灭天花时间提前16年。

(3)鼠疫:在解放区,从1948年开始,即大力开展鼠疫防治运动。1949年10月在原察哈尔省北部的宝康、内蒙古正白旗和张家口地区发生鼠疫流行。按照周恩来总理指示,立即组成以董必武为主任委员的中央防疫委员会,派出中央防疫总队和地方防疫队共1000余人,奔赴疫区紧急防治,开展了群众性的灭鼠灭蚤运动,疫情于11月中旬得到控制。1950年广东雷州半岛和福建16个县也发生流行,发动军民开始群众性的防疫运动,疫情很快得到控制。以后很长时间,鼠疫年发病人数徘徊在10-30例之间,始终处于散在发生状态。

(4)黑热病:本世纪初,在我国的山东、安徽、河南、新疆等地,陆续发现有黑热病的严重流行。建国初期,卫生部门在上述病区和黄河两岸病流行区,组建了黑热病防治研究所,防治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防治工作。自1951至1958年,全国共治疗黑热病人63万余人,同时扑杀病犬,用药物杀灭白蛉。至1958年大部分流行区已基本消灭了黑热病。1959-1968年患病率在0.49/10万~0.16/10万之间。只有个别病例散在发生。

(5)回归热:体虱传染的回归热,在四川古蔺、叙永等县,1950年发病59370余例。贵州省毕节地区1950年发病17022余例。经过积极治疗和发动群众采取灭虱措施后,半年内就控制了流行。

(6)性病:建国前,据调查:梅毒患病率在一些大城市为4.50-10.10%,农村为0.85-3.80%,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竟高达21.10-48.00%。1949年冬,人民政府采取了封闭妓院、解放妓女,取缔暗娼的重大社会改革措施。中央和省、市先后组建了性病防治、科研机构,形成性病防治网络。经过几年的积极防治,取得了控制性病的重大成果。

防治呼吸道、肠道传染病

(1)白喉:建国初期发生过几次白喉大流行:1953、1955、1959、1960、1964这五年每10万人口发病率分别达到7.79、9.74、22.43、23.09、16.92。从60年代,我国开始生产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解决疫苗质量问题,产量也不断提高,经过预防接种,从1965年起白喉的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2)麻疹:1959、1965年两次全国性大流行,发病率分别高达1432.41/10万、1265.74/10万。1965年我国研制出减毒麻疹活疫苗,并逐步推广应用以后,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

(3)脊髓灰质炎:1958至1965年间,发病率介于1.51-6.21/10万之间。五十年代末,借鉴苏联、美国研制人工免疫疫苗的经验,我国着手研制口服活疫苗获得成功,1960年3月起在11个城市试服,1963、1964年向城市和农村推广。随着免疫范围不断扩大,发病率也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4)病毒性肝炎:1960-1966年间发病率达36.62-61.84/10万,经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并进行中西医结合积极防治,积累了经验。

(5)副霍乱:以印度尼西亚为疫源地的挨尔托型(EltorBiotype)霍乱,于1961年开始引起第七次世界大流行。1961年7月该病从广东阳江、阳春等县传入以后,在1961-1964年出现了第一次流行高峰,发病率达3.83/10万。我国把副霍乱与霍乱同等看待,严格执行各项防治措施,至1965年副霍乱疫情被全面控制,全年仅发现病人89例。

防治虫媒传染病

(1)血吸虫病:建国前在南方省、市流行。解放后在上海即成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其后在江苏等各病区建立了血防专业防治机构。1955年冬,中共中央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随后在流行区的省、市县也组成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至1957年,全国已有血防和科研专业人员16000多人。经调查12个省(区、市)的348个县、市有血吸虫病流行,患者达一千多万人,有一亿多人口受到威胁。1957年国务院发布指示,提出血防工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群众运动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突击运动与经常工作相结合指导原则。1958年江西余江县宣布消灭血吸虫病,毛泽东同志为此写了《送瘟神》诗二首,成为推动全国血防工作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力量源泉。从1964-1965年,共治疗130余万病人,消灭有钉螺的农田面积13亿多平方米;粪管、水管等项防治工作进展较快。

(2)疟疾:解放前,全国每年疟疾患者至少有3000万人。建国初期各极人民政府即把抗疟列为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之一,在严重流行地区设立专门的疟疾防治所(站)。五、六十年代,曾出现三次流行高峰,发病率都在1000/10万以上。1965年春,经国务院批准,将暴发流行严重的苏、鲁、豫、皖、鄂五省组成联防区,共同制订防治计划,协调行动;拨专款购置抗疟药械。江苏、山东、河南等省曾组派80万人参加的抗疟队伍,开展群防群治,完成一亿多人次的治疗和预防服药任务,发动群众因时因地制宜,千方百计治病灭蚊,疫情终于被控制下来。

(3)丝虫病:据防治前调查计算,全国约有丝虫病人3000余万。居当时世界第一位。很多患者有象皮病,鞘膜积液、乳糜尿等症状。1956-1960年,全国共血检普查11946.3万人次,治疗病人527.8万人次。对于使用海群生药物治疗,药物灭蚊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

(4)流行性乙型脑炎:1950年在北京设立流行性乙型脑炎的防治研究机构,对病原体、传染媒介、防治方法和对病人的抢救治疗,总结出一套:把好三关(高热、惊厥、呼吸衰竭),加强护理的好经验,大大降低了病死率。

(5)钩端螺旋体病:1958年秋,四川温江地区发生流行。1963年,河北、河南、山东、辽宁等省的水灾地区发生洪水型暴发流行。1964年召开的钩端螺旋体病学会上,证实全国20个省(区、市)有本病的流行,并在防治措施上总结了经验。

防治地方病

地方病在我国分布广、病人多、病情重、危害大。

(1)克山病:是病因不明的一种地方性心肌病。黑龙江省卫生部门于1952年10月向重病区克山县派出调研组,模清病情;在发离高峰季节,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病区,进行抢救治疗活动。防治经验主要是:以“三防(防寒、防烟、防潮)四改(改良水质、改变饮食习惯、改善环境卫生、改善居住条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预防措施,和坚持“三早一就地”(对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就地抢救)的防治方针。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克山病研究室,开展现场调查与科学实验研究工作。

(2)大骨节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地方性骨关节病。病区群众叫“柳拐子病”。主要发生在儿童青少年。50年代,专家学者至病区进行流行病学调研活动;60年代,防治研究专业人员对病区开展了更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在病因尚未清楚的条件下,采取改善营养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为宜。

(3)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是由于缺碘而引起的地方性疾病。大多数病区自然环境中碘元素缺乏,只有采取补碘措施才是最有效的措施。60年代中期,有的病区采取食盐加碘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地甲病的发病和流行。

防治慢性传染病

(1)结核病:旧中国约有结核病患者2700万人,每年死于结核病的达100多万人。新中国成立后,在北京先后成立了中央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和卡介苗推广委员会。各级防痨机构逐步充实与发展。50年代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是在城市。60年代部分城市加强了对郊县农村结核病防治工作。同时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推广卡介苗、化学药物预防和各项卫生措施);查(及时发现病人,控制传染源);治(化学疗法规则治疗);管(管好病人的治疗和各项预防工作);网(建立和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六十年代,全国结核病患病率由建国初期的4%降到1.5%左右,死亡率由250/10万下降到40/10万。

(2)麻风病:建国前全国约有麻风病人50余万。建国后,卫生部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筹建麻风病院。1953年召开了全国麻风病防治座谈会,提出了防治麻风的办法。1957年卫生部制订了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根据积极防治、控制传染的原则,各地区采取了综合性防治措施,搞好:查(进行病情调查,发现病人);收(及时收容隔离病人,控制传染源);管(建立与管好麻风院、村);防(防止病情继续扩散);治;(治好病人,根绝传染源);研(搞好科研,提高防治质量)等办法。收到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二、疾病防治受到严惩干扰的十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级专业防治机构陷于瘫痪,卫生防治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966年,红卫兵大串联,人口流动频繁,引起了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疟疾等病的暴发流行。以防治与控制流脑为开端,各地传染病防治工作陆续开展、加强。

(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66年秋至1967年春,由于人口大量流动造成流脑等传染源的扩散,开始在各大城市暴发流行,以后又沿铁路、公路等交通线向中小城市及边远地区迅猛扩散。据统计,1966年发病率为110.34/10万,1967年高达403.94/10万,引起周总理和中共中央的关怀。随后中共中央发出防治流脑扑灭流行的紧急通知,卫生部和各地成立防治流脑办公室或指挥部,立即组织防治抢救队伍奔赴疫区,开展群防群治。流行势头被基本控制。1968年后,发病率逐年下降,到1973年降至11.86/10万。

(2)流行性乙型脑炎:在“文革”初期,出现了一次流行高峰,1971年再次出现高峰,发病率达20.92/10万。以后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1967年,我国开始使用研制成的地鼠肾细胞灭活疫苗,安全性和免疫性都较好。经过多年的现场调研和科学实验,确定了三带喙库蚊是本病的主要传播媒介,猪是乙脑病毒的主要扩散宿主。为有效地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3)疟疾:1969年全国发病人数超过1000万,1970年发病率高达2961.10/10万。为控制这次大流行,各疟区,特别是各联防区,都建自上而下的防治网,认真贯彻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至1976年,疟疾发病率降至470/10万。

(4)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丝虫病等虫媒传染病在“文革”期间疫情回升。1970年,中共中央要求疫区各级党委加强领导,扑灭疫情。对血吸虫病,从1970-1976年平均每年治疗现症病人100余万人,天螺26亿多平方米。对钩端螺旋体病,各地采取预防接种,改造疫源地,灭鼠保粮、圈猪积肥,加强个人防护等等综合性防治措施。1976年以后,疫情下降到最低水平。

(5)克山病:1968年国务院要求各病区必须做好防治工作。1973年,周恩来总理提出:要把克山病病因搞清楚。为此,组建了全国性的克山病病因研究协作组,展开了多学科、大规模的研究。七十年代以来,克山病发病人数逐年减少。

三、改革开放时期,疫病防治工作的新进展

建立、健全各项标准、法规

逐步形成法制管理体系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1978年国务院批准将传染病管理办法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9年2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为甲、乙、丙三类35种,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公布、控制、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卫生部制订颁发了许多疫病的防治条例、规划、办法、技术方案与手册、考核监测标准与方法等行政性、技术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使每一种危害严重的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基本上都有章可循,标志着疫病防治的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推行计划免疫

大大降低儿童传染病的发病率我国历来重视预防接种工作。尤其近十多年来,成功地实施了儿童规划。根据传染病报告统计,1994年脊髓灰质、麻疹、白喉、百日咳的发病率和残废率约在此开始实施计划免疫的1978年下降97%以上,发病数减少35.2%万例;与解放初比已拯救了2000多万儿童的生命。

1978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实行儿童计划免疫。1980年颁发《预防接种实施办法》。1982年颁发《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1982-1990年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规划》,明确了使用的疫苗,统一了儿童免疫程序。我国建立了从国家级到乡村级完整的免疫服务机构,保证了实现普及儿童免疫目标,也为初级卫生保健实施奠定了基础。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了计划免疫-冷链项目,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技术支持。各生物制品研究所按质按量及时保证疫苗的供应。计划免疫工作改变了以往突击接种的办法,进入了常规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1985年,我国宣布将分两步实现普及儿童免疫目标,即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并纳入国家“七五”计划。1989和1991年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审评结果表明,我国按期实现了上述目标,为实现全球普及儿童免疫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到1995年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与实行计划免疫前相比麻疹死亡率下降95%,发病率下降90%”等目标。为达到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国务院批准从199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4岁以下所有儿童2次4轮强化免疫日活动。中央和地方领导人亲自参加了喂服疫苗活动,影响所及全国上下。1995年先后6次组织国内外专家对33省次进行消灭脊髓灰质炎监测工作评估,深入薄弱地区现场指导。强化免疫日活动的成功,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成为近几年脊髓灰质炎发病迅速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积极防治、基本控制寄生虫病的流行

(1)血吸虫病:根据血防工作必须坚持长期性、经常性和科学性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80年代以来,血防人员区别湖沼型和山丘型流行区域因地制宜采取了化疗控制传染源和消灭易感地带钉螺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了防治效果。至1995年,血吸虫病疫情回升势头得到遏制,疫情大幅度下降,压缩了流行范围,减轻了危害。全国慢性血吸虫病人下降了42.5%,急性病人下降了91.77%,病牛数下降了52.5%;已有广东、上海、福建、广西、浙江等五省区市达到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全国386个流行县中,有200个达到消灭标准,63个达到基本消灭标准。为进一步加强血防科研,将“血吸虫疫苗研究”和“长江三峡工程与血吸虫病流行关系的研究”列为重点科研课题,并得到总理基金的支持。

(2)丝虫病:我国丝虫病流行区遍及山东、河南等15个省区市,受威胁人口达3.4亿。经40余年努力,1994年10月,在全国范围基本消灭了丝虫病。据统计,自1956-1993年全国共血检普查丝虫病2亿余人次,海群生治疗2.5亿人次。全民服药3100余万人次,食用海群生药盐1.8亿人次。主要经验是:①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和防治规划。②加强防治科研的技术咨询,发挥专业人员作用。③有明确的防治目标及科学的防治策略,即以海群生治疗微丝蚴血症以消灭传染源为主导措施的防治策略。

(3)疟疾:通过对大量病人血检,加强了流行病学监测,防治蚊媒等综合防治措施,扩大联防区,到1994年已有14个省区801个县(市),4.75亿人口地区实行疟疾联防;普遍建立疟原虫镜检站,加强疾病监测,使疟疾大幅度下降。1992年全国疟疫情报告数为7.39万,发病率为6.39/10万,与1954年相比,病人99.4%,发病率降低99.5%。全国已有937个县市达到消灭标准、上海、山东达到基本消灭疟疾。

我国首次人体寄生虫病分布调查自1986年开始1992年结束。基本摸清了全国人体寄生虫病的感染情况,为我国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地方病防治工作进展

(1)克山病:查明我国有15个省区市的311个县(市)有克山病的发生和流行,受威胁人口达8295万余人。病因尚未完全清楚,但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综合性防治措施却是行之有效的。采用口服亚硒酸钠预防急性、亚急性型克山病已得肯定的效果。使用大剂量维生素C、亚冬眠、扩容等疗法和血管扩张剂的应用,显著降低了死亡率。卫生部据此制订了《克山病防治工作标准》。1984年各项病情指标已处于历史最低水平,发病人数及死亡人数均不及历年平均数的1/20,发病范围逐渐缩小。截至1994年底,全国有吉林、辽宁、山东三省克山病已达到基本控制。

(2)大骨节病:七十年代后期基本查明大骨节病的病区分布在黑龙江、河南、西藏等14个省区市的302个县(市),现症病人170多万,受威胁人口3500多万人。1978-1982年,大骨节病科学工作者180多人,对陕西永寿县进行了综合科学考察,对全国防治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八十年代末期,全国大骨节病区采取以补硒、换粮、改水、改变饮食结构、加强卫生营养和保健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至1994年底,大部分病区病情普遍稳中有降。

(3)地方性甲状腺肿:1980-1983年已经查清;除上海市外,28个省区市都有本病发生。病区县(市旗)有1550个,累计查出病人3500余万人,受威胁人口高达3.2亿多人。1978年以来,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发出食盐加碘的通知和各项规定。由于狠抓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碘缺乏病防治进展较快。

1991年李鹏总理在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签字,承诺到2000年中国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卫生部决定1992年为“碘缺乏病防治宣传年”。国务院于1993年9月在京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1994年10月召开了全国贯彻关于消除碘缺乏病的电话会议;发布了各项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各根据文件指示精神,制订实施计划,保证碘盐按计划供应,使群众能食用合格的碘盐,力争1995年底基本实现全民食盐加碘的目标。

(4)地方性氟中毒:全国于1984年基本查清了发病状况:除上海外全国流行的病区县(市)达991个,病区村庄71413个。1986年调查计算,全国有氟斑牙患者4千万余人,氟骨症患者170余万人,受威胁人口2.6亿多。1981年4月,国务院决定把改水防氟列为我国参加“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1983年卫生、水电、地质、财政四部联合颁发了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截至1993年底完成改水的病区村(屯)数34029个,受益人口2977万,占病区总数的47.65%和42%。

慢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进展

(1)结核病:1984-1985年进行了第二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查1121899人。调查结果,平均患病率为550/10万,痰涂片阳性率为156/10万,与1979年第一次调查结果相比,年递减率分别为4.7%和3.2%。1986-1993年对42个县2750余万人口连续7年进行结核病监测。1993年肺结核病人、传染性肺结核登记率、儿童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病率、结核病死亡率等都比1986年下降了50%以上,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为98.4%。1992年我国利用世界银行垡在四川、新疆等12省、区开始了结核病控制项目,覆盖1149个县,5.6亿人口,共勉强检查337万名可疑结核病人,发现治疗71万多例,其中免费治疗52万多例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治疗率达到92%,超过了WHO提出的2000年治疗率达85%的目标。近年来,虽然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今后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由于耐效菌株的产生与扩展,结核病与艾滋病的双重感染,全球结核病疫情明显上升,我国尚有结核病人600万,每年死亡25万,防治经费严重不足等等。面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应加强领导;增加经费投入;加强防治队伍;掌握新的科学技术;管好短程化学治疗(DOTS);认真贯彻传染病法、结核防治工作条例;加强宣传教育,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结核病防治工作。

(2)麻风病:1975年3月和1980年11月,国务院两次发出批示,要求加强对麻风病的防治工作,抓出成效来。1982、1988年卫生部颁发并修订了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麻风病分类、联合化疗等等文件,推动了麻防工作的发展。近年来防治效果显著,已先后治愈38万例麻风病患者。1995年来,全国已有83.4%的县(市)活动性病人患病率降至0.01‰以下。上海、山东、辽宁浙江四省市已通过部级基本消灭麻风病达标验收。自1982年以来麻防工作策略与技术上实现了重大的改革,诸如报病奖励、推行四大转变,即①单一的药物(DDS氨苯砜)治疗转变为多种药物联合化疗(Multidrugstherapy,MDT);②由住院隔离转变为社会防治;③单纯的治疗转变为治疗与康复结合;④单靠专业队伍转变为与社会力量协同。自1987年至1995年底,全国接受MDT治疗患者共计为70893例,已治愈60649例。截至1995年底尚余现症病人8401例(患病率0.007‰),与1990年相比,患病率降低了58.8%。MDT治疗覆盖率为98.8%。但目前尚有原治愈存活者中的畸残者13万例,以及现症病人中的畸残者2000人。尚有16.6%的县(市)未达到规定指标。还必须认真执行《1996-2000年麻风病防治规划》,以使低流行条件下麻防工作的持续性得到保证。

(3)性病:在六十年代基本消灭的性病,又有出现和蔓延。1986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全国性病防治研究中心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发布了性病监测方案,在开放城市建立性病监测点。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严历打击、坚决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和防止性病蔓延的通知。全国恢复、建立性病防治机构,多数省市还建立了性病防治领导小组,协调小组。1991年卫生部发布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法》,多数省市发布了地方法规。对性病防治的认识有了提高,防治措施有了加强。

(4)艾滋病:我国自1985年6月发现现首例美籍艾滋病人,到1995年9月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594例,其中艾滋病人80例(已死亡50例)。1985年,我国政府对艾滋病传入给予极大的重视,即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委员会、预防和控制专家委员会,明确了防治方针,研究和部署了防治措施。几年来的主要工作:1.摸清流行情况。开展监测工作,在全国23个省建立了46个监测点。1985至1993年共监测1920340人,艾滋病毒平均流行率为57.59/10万。在总体上我国属全球第三模式艾滋病毒流行率最低的国家。但从1994年以来流行有加快的趋势。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从1988年12月1日起,把每年世界艾滋病日作为我国的主要宣传日,增强广大群众预防艾滋病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1995年卫生部组织安排了全国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周活动。3.加强综合治理。政府和有关部门合作,建立起性病防治机构,开展艾滋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司法部门建立了戒毒所、教养所,打击卖淫、嫖娼,采取了扫黄、禁毒等措施,控制传播。4.建立健全有关法规。相继颁布了有关血液制品管理法规、艾滋病监测管理条例,将艾滋病列为法定传染病病种和国境检疫病种。1995,经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5.积极开展国际间合作。

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进展

(1)鼠疫:近年来鼠疫疫疫情控制的严紧,人间鼠疫由1990年的73例稳步下降,到1994年的9例。东北和沿海等11个省33年未发生人间鼠疫。1993年南亚肺鼠疫流行,各有关部门加强海、陆、空港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同时,做好了处理紧急疫情的各项准备,有效地防止了鼠疫的传入。

(2)副霍乱:七十年代后期在我国沿海地区又发生流行,1979-1981年达最高峰。根据“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防治原则。各地卫生防疫站加强了对霍乱疫情的监测,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各项应急措施,积极“治标”。同时宣传教育群众,落实“三管”(管水、管粪、管饮食)、“一灭”(灭蝇)的各项措施,立足“治本”。从1982年起开始逐年下降。1985年以后降至1.00/10万以下。1981年我国成立了霍乱专题委员会,以及时交流防治研究国内外霍乱和腹泻病的防治研究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对策。1990年我国报告了639例霍乱,病例主要发生于沿海地区。1993年部分省市有暴发性流行,共发病11717例,死亡142人。1995年以防止霍乱流行为重点,全面落实多项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3)病毒性肝炎:1979-1980年,全国抽样调查了277816人,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患病率为2.85%;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为9.76%,e抗原阳性率为27.27%。1987年发布全国乙型肝炎免疫接种试行办法。从1992年开始乙肝疫苗免疫接种被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1980年我国开始有非甲非乙型肝炎的报导。新疆和田地区从1986年9月开始至1988年底累计患病133987人,死亡752人。1988年1月,上海市民因食用被污染的毛蚶而发生甲型肝炎大流行,至三月初被基本控制,累计发病310746例,死亡31人。此后病毒性肝炎发病数逐年下降。1994年全国病毒发表地炎发病804115例,比1993年下降18.32%。1995年比比1994年下降22%,其中甲肝下降35.35%。

(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977年前后出现建国以来第三次流行高峰,发病率高达60.10/10万。1981年后每年都在10/10万以下。80年代初,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在专家指导下,采取流脑澈地病学监测、预测和合理使用提纯流脑多糖疫苗相结合的防治对策,成功地预测出流行高峰的时间,以最小的代价控制了80年代的流脑流行高峰。流通离发病率自1985年以来连年下降。由于加强了预防措施,流脑周期流行的现象已不明显。

(5)流行性出血热:1981年卫生部发布了流行性出血热防治方案,1982年一些省市进行了病源诊断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原分离。根据防治经验,认真落实以灭鼠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1984-1987年全国流行性出血热地理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早在30年代本病在黑龙江、吉林等地有过地方性流行。五十年代以来,疫情的波及范围、发病与死亡人数呈逐年扩大增多的趋势。1950-1986年全国累计发病71万多例,死亡3万多人。近几年,全国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有所控制,发病率有所下降。“八五”期间共发病264935例,死亡4377例,发病率为4.56/10万,比“七五”期间发病率下降21.5%。1995年卫生部调整、充实了出血热监测网点,加强对出血热的监测防治和科研;抓好灭鼠和出血热疫苗接种和其他各项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