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婢汤为中医名方,出自《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原文为:“风水恶风,一身悉肿,脉浮不渴,续自汗出,无大热,越婢汤主之。”另有其加减用法,分别为同篇中治疗“皮水”的越婢加术汤(《金匮要略·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附方中治疗“肉极”的《千金方》越婢加术汤),《金匮要略·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并治》中治疗肺胀的越婢加半夏汤,以及《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治疗太阳病轻证兼夹里热的桂枝二越婢一汤。
越婢汤以麻黄、石膏为主药,辅以甘草、生姜、大枣,主治风水证,有发汗利水之功效
越婢汤以麻黄、石膏为主药,辅以甘草、生姜、大枣,主治风水证,有发汗利水之功效,历来均无疑义,并为临床实践所证实。但其方的命名颇让人疑惑,与仲景其余经方或以主药为名、或以功用表示的命名原则明显不符,尤其是“婢”字难以理解。时人郭秀梅与冈田研吉曾汇集日本江户时期三十多位医家、六十多部著作中有关《伤寒论》文字的解释和考证,编撰为《日本医家伤寒论注解辑要》一书,其中有专篇释“越婢”二字,引证中日十余家说法,颇为全面。有释“发越脾气”者(成无己),有释“发越之力,若婢子之职狭小”者(吴人驹),有将“婢”释为“阴”、“少”者(方有执),有以“婢”喻方药“柔缓之性”者(喻昌),有认为“婢”即“脾”传写之误者(喜多村直宽),有认为此方“以治越人之婢而得效”者(钱天来),有认为“越婢”即“越医”者(山田正珍),聚讼纷纷,终无定论。近人的研究文章不多见,代表性的如江幼李将“越婢”释为“治脾”,柏德新释为“开肺之郁闭”,过伟峰释为“越卑”等说。但上述诸说均主要从医理论之,难脱前人窠臼,并缺乏基础性的训诂学支持,因此缺憾亦十分明显,反而使得对“越婢汤”方名的理解更加复杂而本义不彰。惟有日人森立之所著《枳园丛考》,对“越婢汤”方名从文字学和训诂学角度作了比较完善的考证,提出“越婢汤”当为“越痹汤”,其结果相对可信。现将其论据简述于下,并从近年来新出土的医学文献资料和医理两方面补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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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是“脾”之音讹
在森立之氏明确提出“婢是脾之音讹”之前,不少注家已从同类文献对照角度提出“婢”当为“脾”,如成无己《注解伤寒论》中言:“脾治水谷,为卑藏,若婢。《内经》曰: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是汤所以谓之越婢者,以发越脾气,通行津液。《外台秘要》,一名起脾汤,即此义也。”其最有力的证据当为《外台秘要》卷十六“肉极热方四首”中引“《备急千金要方》疗肉极热……越婢汤方”之后明确指出“一名起脾汤”。森立之又补以《金匮玉函经》“桂枝二越婢一汤”方后作“起脾汤”为证。“起”“越”二字形近,有通用之例,如注《素问》的全元起,《隋书·经籍志》作“全元越”,且“起”、“越”意义亦通。从音韵学角度看,“婢”、“脾”均为支韵并钮,即同音字,即森立之所谓的二字均为浊音,因而可相通为假借。且笔者在翻阅古文献之时,发现“婢”字在古籍的校注中往往作为常用字,以反切法或直音法注音,位置多位于原字的右下方,因此臆测在古籍传抄之中,可能由于涉下而误将“婢”字代入同音的正文中,形成无意之错讹。
传世医学文献,尤其是医学经典虽在历代校订之后趋于统一,但其中部分存留的痕迹亦可略见其本来面貌。如“越婢”与“越脾”混用久矣。《备急千金要方》将此方归于卷十五上“脾脏上”一节;《外台秘要》卷十六“肉极论”中叙肉极病状为:“凡肉极者,主脾也。脾应肉,肉与脾合。若脾病则肉变色。”而越婢汤为治“肉极”四方之一。二者皆明确了越婢汤和“脾”之间的关系。
《丹溪手镜》卷中言“越婢汤发越脾气”;《医方类聚》卷之三十九上“伤寒门十三”有“桂枝二越脾一汤”,卷之一百二十九“水肿门四”“玉机微义水气发表之剂”中,有“金匮越脾汤”、“越脾加术汤”,而在卷一百二十七“水肿门二”“引金匮方”中仍作“越婢”;《续名医类案》卷十五“咳嗽”、卷三十二“肺痈肺痿”亦均作“越脾汤”。可见无论二字是如森立之所言的音同而讹,还是如章虚谷所说的形近而讹,直到晚近时候仍在通用。且以成无己之说为据,将“越婢”释为“发越脾气”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越脾汤”之说得到钱天来等人的反对,钱氏认为:“此为太阳治表之药,与脾藏何涉?”本方中并无治脾之药,成氏之说不可从。而过伟峰更是认为《金匮要略》越婢汤非《外台秘要》起脾汤。
虽然《备急千金要方》治疗“肉极”的越婢汤较《金匮要略》多白术四两、附子一枚,而《外台秘要》无白术一药,但之前已点明越婢汤又名起脾汤,且《金匮要略》治疗风水的越婢汤方后记有“恶风者加附子一枚(炮),风水加术四两”之语,结合《伤寒杂病论》的方特点,可以认为越婢汤药物配伍的主体是大剂量麻黄配石膏,其加减变化仍属越婢汤治疗的范围,不能说加白术、附子后就不是越婢汤了。因此,“越婢”之“婢”作“脾”应是可以成立的。然而此“脾”仅仅是指脾胃之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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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为“痹”之俗体音讹
森立之氏进一步指出“脾为痹之俗体”,即本方之名实为“越痹汤”(按原文为“痺”,“痺”为“痹”之旧体字故现今通用“痹”字)。此说当前虽提及甚少,但森立之从文字学角度出发,选取大量古代文献及字书中之例证明之,实属可靠。其言“凡从疒之字,或从肉。从肉之字,又或从女。”代表性的如:《黄帝内经明堂》卷一“大渊主痹气气寒厥”,《甲乙经》卷九第二篇“痺”作“脾”。《素问·阴阳别论》“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太素》卷三“阴阳杂说”载此文,脾作痹。杨上善注云:“阳明所发心痹等病也。”又引《说文》《玉篇》《广韵》等为据,举“疛” “肘”通、“㾽” “膇”通、“瘜” “月息”通、“㾈” “胕”通、“月冬” “疼”通、“疹” “胗”通等十余例证之,可谓翔实。此外,又举形旁“月(肉)” “女”通用之例,如“胚” “㚰”通,补证上述“脾”、“婢”二字亦通。森立之还指出,《金匮要略·黄疸病脉证治》曰:“寸口脉浮而缓,浮则为风,缓则为痹。痹非中风,四肢苦烦,脾色必黄,瘀热以行。”此句中的“痹”与“脾”当为同字异体,“脾”亦“痹”义,非脾胃之谓。这种说法值得我们探讨。
其实,“疒”与“月(肉)”等偏旁通用的现象在文字学上属于义近形旁换用,即一个形声字既可用甲作形旁,也可用与甲义近的乙作形旁,并不因甲形旁与乙形旁的换用而改变字的本义的现象。这种情况在先秦两汉时期非常普遍。其换用条件在于两个形旁意义相近或相关,而换用形旁的两个字为一字之异体,且有其他书证。“疒”与“月(肉)”旁就完全符合这个条件,用“疒”作形旁时着重于疾病,用“月(肉)”作形旁时着重于部位。与医学相关的形旁换用还有“骨-肉(月)-身-足-疒”等。这类现象无论在文史典籍还是医书中皆广泛存在,尤须明鉴。如《易纬·易通卦验》卷下:“当至不至,则先小旱,后小水,人手太阴脉虚,人多病喉脾。”郑康成注曰:“喉脾字误也,当为喉痹。”其实并非字误,而是汉代的书写习惯由之。有些字义可以依据上下文明确判断,但有的却会引起混淆,如“二阳之病发心脾”的“脾”如作“痹”解,当在医理上引起不小的争论。
如果说传世书籍多经后世校改而用字趋于相对规范的话,那么近年来出土的大量简帛文书恰好反映了当时用字的实际情况。出土的简帛文字中,存在大量的简化、繁化、偏旁不定型、形旁换用、声旁换用、偏旁或购字部件的同化及类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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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理上再证“越婢汤”当为“越痹汤”
“痹”之一病,在古时含义非常广泛。《黄帝内经·素问》有“痹论”专篇,提出“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的著名病机,并内合五脏六腑,有骨、筋、脉、肌、皮五痹之说,又有肺、心、肝、肾、脾、肠、胞痹之说。除风、寒、湿外,亦有“痹热”,症见“多汗而濡”。《说文解字》以“湿病”释“痹”;《中藏经》言“痹者,闭也。”《金匮要略》称“但臂不遂”为“痹”,又有湿痹、胸痹、血痹、周痹等病证名。在早期,痿、痹、中风、麻木等病证亦不作更多区别。但其病变总围绕痹阻不通,多与湿邪郁滞和运动不利等症状相关。
越婢汤首见于《金匮要略》,为治风水之方,其主药有麻黄六两、石膏半斤,按汉代一两约合现代15. 625 克的实际药量来看,可谓药少量重。其麻黄用量为经方中最大者,与大青龙汤相同;其石膏用量等同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为清热重剂白虎汤的一半。此外甘草二两、生姜三两、大枣十五枚皆属常规用法。可见其主治之证表郁之湿邪和内郁之热邪皆比较严重,“一身悉肿”。后世除用治严重的风水外,《备急千金要方》以之加白术四两、附子一枚,仍称“越婢汤”,治疗“肉极”(《金匮要略》引《备急千金要方》仅加用白术,称越婢加术汤;《外台秘要》仅加附子,仍称越婢汤。)均与湿邪密切相关。
“肉极”之证为“身体津液脱,腠理开,汗大泄,厉风气,下焦脚弱”。《外台秘要》卷十六“肉极论”补充其证“至阴遇病为肌痹,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体淫淫如鼠走其身上”,与《素问·痹论》以至阴遇此者为肌痹”一句相合。而下述“肉极热方四首”中,越婢汤方后为“西州续命汤”,主治病证即为“肌痹不已,复感于邪”的情况,见“肉极虚热,肌肤淫淫如鼠走,津液脱,腠理开,汗大泄,或痹不仁,四肢急痛”。从中似乎可以明确越婢汤主治的正是热性肌痹的重证。又《备急千金要方》卷第七及《外台秘要》卷十八皆以越婢汤加白术、附子治疗“风痹脚弱”,其组方配伍与《伤寒论》中治疗风寒湿痹的桂枝附子汤、白术附子汤、甘草附子汤三方有相似之处。再结合越婢汤主治的风水、风毒脚气等其他病证,可见其共同点皆为湿、热、运动不利等情况,与当时人们所认识到的“痹”的表现并无不符。其方正是通过发汗来宣散痹阻于肌腠的水气,兼清里之郁热,恢复正常的运动功能,因而方名“越痹”或“起痹”甚是相合。
综上所述,无论从文字学角度、文献学角度,还是医理运用角度,“越婢汤”的本来面目都应是“越痹汤”,其义就是起患痹之人,命名原则与“泻心”、“陷胸”、“续命”、“温经”等经方相一致。且从其以“越婢”之名流传以及较大剂量的用药特点看,该方在汉代较早时候应已被广泛使用,通过仲景之书代代相传,泽被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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