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条件2022年8月7日,广东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 将推进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组建工作,强化上级疾控部门对下级疾控部门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健全疾控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总结广州、阳江等地公共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试点经验。加快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强化市县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 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平急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 推进疾控体系建设工作由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粤办函〔2022〕2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7日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一)持续推进医疗高地建设。加强五大广东国际医学中心、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医院支持政策清单。依托顶尖学科优势争取1-2家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落户我省,新增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推进5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以广东国际医学中心、高水平医院建设为引领,优化全省区域医疗中心总体布局,引导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广州、深圳市优质医疗资源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流动,减少跨区域就医。强化专科联盟规范管理,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支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市(县)域内住院率提升攻坚行动,继续创建市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重点疾病诊治能力。深化广州、深圳、佛山等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实行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出台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推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健全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组团式”帮扶与县域医共体有机融合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加强指导、监管与绩效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拨付。(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